与墙壁之间,他火热,墙冰冷,两种温度,让她煎熬。本能地趋向热源,脑子里忽而闪过,钉纽扣那次曾见过的风景,手不自觉地,就覆了上去。
和想象中一样,结实,又不失弹性,让她上瘾,不舍离开。
他另一只手,突然握住她的手,往下带,不容她反抗地,教她怎样安抚他的它。直到他无力再承受,才停止,伏在她脖颈间,粗粗地喘息。
程诺的大脑早已经一片空白,只知道,脸上滚烫滚烫。
“小朗,过来吃饭了!”
吴婶隔着院墙朝这边大声喊,让程诺回了魂,捉住他游鱼一样的手。
“吃、吃饭了。”
他停了动作,手却仍不舍得移开,覆在她那里。
“我只想吃你。”
声音里,委屈又渴望,低沉又沙哑,让程诺差点就软在他怀里起不来。可是院外吴婶又喊了一声,不能装做没听见。
宗朗应了声:“来了。”才不舍地抽出手,改为牵着她。
程诺腿有些软,飘飘乎乎的下了楼,听到他说了:“明天八号了,绍鸿扯证的日子,说好要去的,你不会反悔吧。”
程诺说当然不会。
“那明天一起过去?”
她嗯了一声,想着回去不能忘记准备红包。
在吴婶家吃过饭,宗朗送程诺回家。她拒绝了他再坐一会的要求,要了下午捉鱼时他拍的视频,就把人赶走了。
这些天她拍了不少视频,剪辑后发了微博。有不少粉丝留言,要求博主出镜。
程诺才发现,发了那么多视频,连罗叔他们都上镜了,她自己却还从没露过脸。倒不是介意,而是因为每次她都是拍摄者,没机会上镜。
正好今天宗朗拍了她捉鱼的视频,她剪辑了一番,配了轻松的音乐和搞笑的文字,发到微博。
视频里,她满脸满身都是泥,穿着宽大的连体雨裤,要不是扎着马尾,怕是连性别都分不出。
上床睡觉前,刷新了一遍,在评论里发现自己得了个称号——溜鱼高手。
那条评论被顶到第一,底下一溜地整齐回复:溜狗?不,溜鱼才是王道!/溜猫?不,溜鱼才是王道!/溜鸡?不,溜鱼才是王道!……
…………
第二天一早,宗朗就过来蹭早饭。
他今天穿的衣服,正是上次她帮他挑的那身,很合身。可是脸上恹恹地,没什么精神。
“你怎么了,不舒服?”她问。
他放下筷子,“没有。”
“就是没睡好。”
他顶着熊猫眼,目光装做不经意地瞥过她胸前。
“想你想得。”
第40章 食髓知味
绍鸿的婚礼很简单, 只是在自家摆了两桌饭,请了双方的家人和几个朋友。
绍鸿家是和白源家格局相似的二层小楼,带院子。程诺和宗朗到的时候, 院子里已经站了许多人。绍鸿穿着崭新的西装, 招呼客人,胖胖的脸上挂着喜悦的笑。见他们来, 他上前招呼。
“你小子今天可真光鲜呀, 都赛过我这新郎倌了。”又看程诺,“哎呀, 你今天穿这一身,我刚差点没认出来, 跟个学生似的。这么一瞧,得管宗朗叫叔叔。”
程诺不好意思,出门的时候,她本来要穿那件灰色的格子大衣, 可宗朗非得让她穿这件粉红的, 说参加婚礼,还是穿的喜庆点好。
穿上了, 的确显年纪小,她自认有装嫩的嫌疑, 要换,宗朗不让,拽着她就出门了。
院里的人,程诺都不认识, 宗朗却是认识的,一来就被几个人围上,热闹地聊起来。宗朗怕她一个人无聊,把她送去楼上新房,托给了新娘子李玉芳。
程诺和李玉芳不算陌生,上次在烧烤摊已经认识了。她比程诺大五岁,离婚后带着五岁的女儿独自生活,现在再嫁,女儿也跟她一起,住在了绍鸿家。
因为不办婚礼,她今天也没穿婚纱,穿了件大红色的呢大衣。新房里看得出是装饰过的,铺着大红的被子,装饰了许多汽球。
这会汽球都已经被扯了下来,仍在地上踩。两个孩子,男孩子十岁左右,女孩子五六岁,两个人比赛踩气球,看谁睬得多。房间里时不时就嘭地一声响。
见程诺来,李玉芳捡了串气球扔出去,让两个孩子出去玩。热情地请程诺在床边坐下,给她泡了杯茶。
“这两个捣蛋鬼,没一刻消停的。”李玉芳抱怨道,脸上却是笑吟吟地,并没有真的生气的样子。眼里满满的,都是幸福的光。
程诺想,结婚,对于每个女人来说,都是幸福的吧。即便只是简单地家人一起吃顿饭,那也是幸福的,因为今天以后,将要和爱的人一起生活。
程诺想起准备好的红包,拿了出来,李玉芳却不收。
“我跟绍鸿说好了的,不办婚礼,就是两家人吃个饭,认个脸,别以后在大街上遇见了都不认识。所以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