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男子点了点头:“说的对。大秦帝国和作反的叛军,必须有一方灭亡。但是现在这场战争已经开始变得说不清谁对谁错了,我已无法判断,究竟哪种做法是正确的。但是无论如何,魔门都不该掺合进这场战争中来。有了魔门兴风作浪,战争只怕会持续得更久,百姓便会更受战乱之苦!”
那女子道:“雷哥,我相信你。无论你的选择是什幺,我都支持你。”
那男子呵呵一笑,道:“玲珑,你爹是当朝太傅,若我选择与朝廷作对,岂不就是跟你爹作对?你怎能为了我反对你爹?”
那女子笑道:“嫁夫从夫,我已是你秦家的媳妇,自然要一切随你。更何况,就算你将来真与朝廷作对,我爹一介文臣,是不会上阵打仗的,而你是冲锋陷阵的猛将,又怎会跟他碰面?至多将来在谈判桌上争辩几句罢了!”
那男子哈哈大笑起来:“说的没错!我秦雷,向来最讨厌掺合那些勾心斗角的政争。我若作反,怕是连谈判桌都不会上的,只会带着兵拼命冲锋就是了!”
这一男一女,正是狂雷刀神秦雷及华玲珑。
两人本来都是参军平叛来的,可是他们所在的那支平叛军队,只与叛军交战一阵,便大败亏输,全军覆没。雷刀神与华玲珑见叛军势大,非数人之力所能抗衡,便混在乱军之中,离开了战阵。
雷刀神如今已达“霸道”中所谓“霸杀道”的境界。他现在的境界,杀气外放之下,等闲高手根本不可能近他的身,便会给他的杀气逼死,与三少吓死人不赔命的修罗魔瞳有异曲同工之妙。在乱军之中,雷刀神若全力施展的话,凭霸刀一往无前,有死无生的气势,斩杀数千人都不是难事。可是那次叛军足有三万,是以雷刀神也没办法硬拼,只能逃走。
若说百万军中来去自如当然是夸张了一点,可是十万、二十万军中,保证自身安全无恙,来去自如,雷刀神还是能做到的。三万人的叛军,即使带着功力远不及他的华玲珑,逃出来也是很轻松的。
两人自乱军中脱困之后,也没急着回逍遥山庄,而是在岭南一带查探魔门踪迹,看是否有魔门中人参与到叛乱中来。
体查民情之下,雷刀神渐渐感到自己开始分不清是非黑白。造反明明是十恶不赦的重罪,可是雷刀神也知道许多达官贵人为官不清,为富不仁,百姓的确是被逼得走投无路。
百姓造反也便罢了,可是许多达官贵人的家人明明未曾作过半点恶事,相反有的还相当善良,却也给造反的百姓或杀或剐,更甚者年轻女子都给卖进了最低档的土窑,任人蹂躏。
这其中的曲直谁能分辨得清?
无奈之下,不喜欢,甚至很讨厌动脑筋的雷刀神决定不去分辨。
乱世之中,活下去就是唯一的真理,掌握绝对力量就是活命的本钱。老百姓不想死,所以他们要造反。当权者欺压过他们,所以他们要报复。
跟失去了理智的人讲道理是比失去理智更蠢的事情,雷刀神以一己之力如何力挽狂澜?只得暗中诛除魔门中人,尽量不让魔门那些心念不正之人掺合起来掀风鼓浪。
秦雷查到岭南府现任城守,义军的一员干将,号称“血刀无痕”的陆飞凌有魔门背景,于是便与华玲珑来到这岭南府中,想弄清实情之后,再酌情处理。
义军本就已经够乱了,再让魔门中人混进来,把他们往歪路上引,那这些义军到最后岂不是变得比恶鬼还要过份,还要可怕?
秦雷与华玲珑在岭南府城内行走着,不时穿街越巷,所去的方向却不是城守府。
逍遥山庄产业遍布江南,在岭南府自然也是有的。岭南原是宋家的地盘,逍遥山庄的产业渗透不多,在整个岭南也就两处而已,岭南府中正好有一处。
城东的王麻子烧饼铺,表现上看起来,那只是一个烧饼铺,可是实际上,却是逍遥山庄在岭南府的唯一产业。当然,这所谓的“产业”自不是用来赚钱的了,一间烧饼铺从年头干到年尾,赚的钱恐怕还不够三少爷一杯酒钱吧!
烧饼铺的老板王麻子,是逍遥山庄“江湖谣言”情报组织的一员干净。偌大个岭南府,所有的情报收集工作,都只有他一人来做,可见此人还是足够精明干练的。
义军攻破岭南府时,王麻子关了铺子,右手持擀面杖,左手拿切面刀,吼了两嗓子:“打倒土豪分田地!”便立刻被划归为劳苦大众一类,免了铺毁人亡的惨遇。
现在雷刀神要找的,正是王麻子。
※ ※ ※ ※
天京城,菜市场大街边上的臭水沟旁,三少爷摊成大字,呼呼大睡着。
一只精巧的靴子踏上了三少的左脸,然后一柄袖剑从那靴子的主人袖中滑了出来,落到她柔若无骨的纤纤玉手上,十根指甲上用紫色绘着的十朵精致的紫荆花,在阳光下散发着妖异的光芒。
她握着袖剑,用剑背在三少右边脸蛋上轻轻拍了一下,然后冰冷的剑锋慢慢地移到了三少的脖子上。
在她做这些时,她身旁的英伟男子一言不发,背着双手,看着她和三少。
那英伟男子身长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