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喜欢,很喜欢。
出生在灾荒年的孩子从小的梦想就是要吃一顿饱饭,他的养父就是能把最简单的地瓜饭都做的可口又好看。
老人战战巍巍端来的碗,是他这荒唐半生里最温暖的记忆,他怎么可能不去热爱那个能把食材变成美味的奇妙艺术?
可是他的养父说,他的一辈子都毁在了自己的一双手里,俞正味做什么都可以,第一不能作奸犯科,第二不能当华夏菜的厨子。
不能学习,也不能向往,越是不能做,他就越是喜欢,半生无解。
听着他说话,女孩儿拿起两个地瓜,洗净之后干净利落地削皮,米淘洗干净之后入锅熬煮。
生地瓜的材质坚硬,切成滚刀或者方块比较容易,偏偏沈何夕在刀光闪烁间把地瓜削出了一个一个的圆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