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这小孩子,大晚上鬼鬼祟祟的在这里做什么?不知道晚上禁止出门么?”丁勇眸打着酒嗝问道。
那身酒气差点把陈凌熏倒。
这个家伙喝了多少酒!陈凌看着丁勇眸湿漉漉的身前,还有像鸟窝的头,暗暗摇头。
也不怕掉进汴河里淹死。
“我、我找不到回家的路了。”陈凌的话说的磕磕绊绊,但是眼睛却一直盯着这个醉酒的皇城司,两腿微微的弯曲,如果他要抓自己的话好能第一时间逃走。
“我猜也是这样,你这小娃娃着实是不小心。幸亏你遇到的是我,要是遇到那帮乞丐,哼,你就等着断胳膊断腿吧。”丁勇眸大大咧咧的说道,“走,跟我回皇城司。”
说着就要拉陈凌。
陈凌见他话没说几句就要把自己抓进皇城司,自然不答应,右手重新伸到怀里,准备把这个醉醺醺的大汉送到阴曹地府。
就在他要拿出匕首的时候听到丁勇眸类似自言自语的话,“明天该怎么找你的老爹老娘来领你呢。嘿,我丁勇眸现在也是大善人一个了,连走丢的小孩子都管,真是越混越回去了。”
陈凌已经全身紧绷的神经发生松弛,任由丁勇眸一把抓住自己,轻轻一抬手,自己的身体就横到了他的肩膀上。
这家伙对自己没恶意。
陈凌有些无奈的被丁勇眸扛着,晃来荡去。
明天自己的老爹睁开眼看不到自己该发疯了。
丁勇眸当然有自己的住处,只不过他到现在还没有娶亲,回不回去都一样。况且现在喝醉了酒,去皇城司衙门里睡一觉倒是方便的很。
陈凌知道,皇城司这个地方在宋朝完全就是一个鸡肋,类似现在的治安管理部门。这些人负责街道上面的治安,见到盗贼什么的可以抓,但是抓到了不能审问,要送到开封府。完全就是一个费力不讨好的活。
由此可以想见,皇城司的官衙比起开封府要差远了,门前乱糟糟的,大门早就不知道是什么颜色了。门前站着的守卫也是无精打采,脏兮兮的衣服松松垮垮的贴在衣服上,手中的长矛都锈迹斑斑。
连装个样子都懒的装。
丁勇眸大大咧咧的往大门里走,对两个守卫翻着白眼的不屑熟视无睹。
他已经习惯被嘲笑和无视了。
刚开始的时候他会和那些瞧不起的人大打出手,但是几次之后他就发现这根本就没有用,只会给自己找不痛快。
既然合不来,那干脆就你走你的路,我过我的桥。大家谁也别碍着谁。
于是他成为了皇城司唯一一个上街巡查的时候一个人的。按照朝廷法例,这种事是要两个人的,但是谁也不想和他一起。
于是他就成了这个例外。
又不是什么惊天的大事,这种芝麻绿豆的事谁也懒的去搭理。
丁勇眸也无所谓,他一个人更乐的清净。
再说喝酒的时候还少了张嘴呢,能给他省不少钱。
这是陈凌第一次进大宋的官衙,虽然是皇城司,但是陈凌还是看的饶有兴致。
那些破败的房屋还有屋里那些瓶瓶罐罐放到以后可都是好东西呀,陈凌感叹着,如果他家当时能有几件这样的东西他根本就不用再去上班了。
可惜在这里都是完全就成了人人瞧不上眼的破烂货。
时间真是一个好东西,能让一些破烂变成珍贵的文物,盖起高高的水泥大楼,加上防弹玻璃,窗明几净的看着那些对着它惊叹的人。
从大门进去是一个大堂,里面摆着几张凳子和矮桌,正前面是一副猛虎图。看来是外人在这里等候的地方。
至于那副猛虎图,陈凌都不忍去看,那到底是画还是窗帘!皱巴巴的从底下卷起来一半,那头猛虎只剩下了屁股和尾巴,如果不看上面的字的话你根本就看不出这幅画是画的什么。
因为是晚上,所以里面黑乎乎的,没有点灯,也看不到更里面的地方。
丁勇眸径直往左走,穿过了一个小花园,在一排门口朝东的房子前面停了下来。
还没有进门陈凌就能隐约的闻到一阵汗臭和被子发霉的味道。
不用说,这就是丁勇眸住的地方。
旁边一间房子还亮着,里面传来一帮人赌钱的声音,嗓子喊的震天响,夹杂着“赔钱、赔钱”的兴奋声。
丁勇眸对这样的声音已经习惯,他的眼睛没有一丝的波澜,仿佛根本没有听到。
看来这家伙确实让人厌恶。
没有一个人和他走的近。
“你这小娃娃今天晚上就在这里睡下吧,明天再去找你的家,估计能找到。”丁勇眸把陈凌放下来,说了这么一句话就翻身上床,连衣服和鞋子都没拖就打起呼噜来。
属猪的啊这么快就睡着了,陈凌听着呼噜声能把床给掀翻就一阵皱眉。
那些汗臭和脚臭以及发霉的味道混合在一起围绕在陈凌的四周,让他想起了电视里面的一句广告词,这酸真的很爽。
打呼噜陈凌并不介意,他老爹晚上睡觉的时候就打呼噜,但是这种刺鼻的味道让陈凌实在无法忍受,熏的他头昏脑胀。
还是出去走走吧,不然陈凌担心自己会被呛的昏过去。
陈凌用力拉了拉门,居然没有被拉开。
这样的门并不是很沉,虽然陈凌只有五岁的年纪,力气很小,但是也不会连门都打不开。
门从外面反锁了,在尝试了几次之后陈凌发现了这样的结果,一把明晃晃的铜锁告诉陈凌外面有人把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