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媳妇做的饭,他是再也吃不下老娘做的饭菜了,感谢岳父岳母把媳妇教的这么好,他一定好好孝顺岳父岳母,以往家里穷的叮当响,想表孝心,也是有心无力,现在家中得了几匹布,得多扯些布料给岳父岳母还有小舅子小姨子他们做几身衣裳。
第17章搬出去
叶爸大名叶有田,一股浓浓的农夫山泉的味道。
叶有田当年说亲的时候,才17岁,李兰年纪更小才16岁。
不过他们本地人,都是这样的年纪成家的,他们16,17岁的年纪刚刚好,要是等到18以后20来岁那就有点迟了,好人家都被订走了,剩下不上档次的,要不长的不好,要不家里穷的揭不开锅,这才20来岁还没成家。
两家订下亲事后,就可以当成亲戚往来了,农村人重名声,即定了亲,那是铁板上钉钉,轻易不会改变,敢悔婚,唾沫星子淹不死他。
当年中秋节
叶奶奶给儿子准备了一包点心,让他送去岳家,而叶有田不满意,觉得一包点心,完全不能表示他的心意,于是他在去岳父岳母家的半路上,撸起裤腿,下河摸鱼去了………
后来叶有田左手提着从河里刚捉来的一条鲫鱼,右手一包点心,就兴冲冲地赶到岳父岳母家,原本送礼应该是早上10:00之前,然后翁婿二人聊聊天,在吃午饭之前,赶紧走人,这年头家家都穷,没什么好东西招待客人,所以一般不留客。
其实早上叶有田出门的时候,叶奶奶都教过他,告诉他中午赶紧回家吃饭,不许留在岳家吃饭,给人家的家庭加重负担,惹得人家不喜欢,到时候亲事上在有波折。
可是早上叶有田天没亮出门,结果半道上下河摸鱼,耽搁了不小时间,所以到岳家的时候,都快12点正中午了,正好是吃午饭时间,你说人家能不留他吃饭吗,所以在岳家热情的邀请下,愣头青叶有田留在岳父家吃了一顿午饭。
把叶有田送出门之后,叶有田岳父李善的脸,立马就拉了下来,他觉得老叶家这娃不行,一点都不懂人情世故,也不懂看人脸色,人家中秋节送礼,哪个不是穿戴的干干净净的,早早地送到岳父家,可老叶家的叶有田,一直到太阳升得老高,都快到晌午了,才登门,看看他身上穿的衣服,裤腿上都是泥点子,他不要求孩子穿的多体面,起码要干干净净的,这都做不到,老李家的脸,都被这个女婿丢光了。
再说,叶小二叶有田来迟了,不但一句道歉也没有,而且他们家开口留他吃饭,不过是客气话,他都听不懂,还当真了,真的留下来吃饭,这女婿第一次上门吃饭,他们李家也是要脸的,也不能把人往外推,还得用好饭菜招待着。
孩子他妈把家里惟一一块腌肉给切了,做成一盘荤菜,这菜上桌后,懂点事的都不会伸筷子,因为农户家里没什么好东西待客,像猪肉已经是家里的贵重物品了,一般都是用来装门面的,就是再馋也不能吃,往往肉端上桌有几块,端下去数量上是一样的。
叶有田第一次上门,就把岳父家用来装门面的猪肉给吃了,难怪人家不满了。
作为人生第一次登门拜访岳父岳母,叶有田无疑是不合格的,不过后来李兰嫁过来之后,一次夜聊中,把这事捅了出来。
那时候叶小四都已经出生了,叶爸听叶妈这么说,那是撞天的叫屈,他那天天没亮就出门,只是山路难走,而且他又想多多的表表心意,所以才在半路上看到,小河里有鱼,二话不说,跳河里逮鱼,后来好不容易才逮了一条大鱼,这送的不是普通的鱼,是他的一片真心。
逮到鱼之后,他尽量把身上收拾干净,然后急急忙忙的往岳父家赶去,他怕迟了,在路上是一路小跑,好不容易赶在午饭前送到,送到之后,他原本想赶紧回家的,他也没想留在岳家吃饭,可是岳父岳母还有小舅子他们实在是太热情了,拉着他的手不让他离开,非要他留下来吃饭,他一个人哪能拉得过人家一家子,最后实在扛不住岳家的热情,才答应留下来吃午饭。
叶妈提起这个话题的时候,已经有四个儿子了,底气足,腰板直,所以她啥都敢说,听叶爸这边的解释,点点头,说“算你有理,那你干啥把俺家那几块肉给吃了,爸妈当时可生气了,觉得你这个女婿不懂人情。”
叶爸觉得自己快要冤死了,哪里是他馋肉,分明是岳父岳母催着他吃的,一个劲的催\吃呀,不要客气,夹肉吃\,他第一次上门,哪里敢扛着岳父岳母的话,再说话说回来,岳父岳母家的猪肉不知道泡在盐水里多久了,他吃到最里,没啥肉味,全是咸味,咸得发苦,他吃了第一口之后,死活不愿意吃第二口,可岳父岳母一个劲地给他夹肉,他能怎么办,他也很委屈呀。
叶妈听叶爸这么说快要笑死了,她笑着说道“活该,谁让你吃的,俺家的肉都是用来装逼装门面的,俺们都知道,这肉咸的发苦,俺们从来不吃这个肉”
叶妈嫁过来之后,没过多久就发现,叶爸虽然排行是老二,但是在家里却是最受父母宠爱。
一般百姓爱幺儿,要不也是最重视长子,排行中间的孩子,往往是最容易被父母忽视的,可老叶家,叶老大跟叶小三都没有叶老二受父母宠爱。
叶爸自小就因为长得俊,人又机灵讨喜,最得父母宠爱,叶大哥为人憨厚老实,叶三又是个性格有的别扭娃,这两人都不如叶老二讨人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