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奉节论亡 明镜后人  扎根川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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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当过捕快、边兵。崇祯三年(1630),他率领米脂县十八寨穷人举起义旗,绰号‘八大王’。他同李自成分兵两路,一个往东北,一个向西南,欲夺朱氏王朝江山。他在成都建立了历时两年多的农民政权大西王朝。还在崇祯十六年底,本来已在湖南和江西取得重大进展的张献忠,忽然弃两省之地,大举入川。原因很简单,他觉得李自成势力太大,我老张自己搞他不过,干脆索性走远一些,以免两虎争食。”

南先生说:“是的!当时在四川方面,有一支曾经参加过‘荥阳大会’的‘摇黄十三家’组织,是一种极其邪恶的、由地痞流氓组成的匪盗,这些人没有任何政治目的和抱负,只知淫杀抢掠,并对明朝的四川官兵造成极大的消耗。张献忠眼见这些人在川地内部捣腾得差不多了,他就从容二次入川,越下牢,渡三峡,如入无人之境,克涪州后,直捣重庆。本来,重庆三面临江,易守难攻。张献忠在城墙根下埋炸药,轰隆一声,坚硬石墙坍塌,贼军一涌而入。张献忠入城后,先剐杀守城的巡抚陈士奇等人,然后又把明神宗第五子瑞王朱常洛绑至法场。当时,天色晴朗,空中忽响炸雷。瑞王本人是宗室中人品很好的王爷,本性好佛,属于少有民愤那种。张献忠大笑,大叫:‘天若再雷,我当释瑞王不杀。’等了稍许,天竟无雷,张献忠亲自上前砍下瑞王头颅,并杀其家属及重庆官吏一万多人。”

洪宣说:“听说那是下午时分,山城电闪雷鸣,白昼如晦。张献忠根本不怕,令士兵架炮射天,不久即转晦为明。此时的张献忠,杀心不算太重,对被俘的三万七千名明军作如下处理:每人砍掉一只胳膊,尽数放走。于是,操武场上,堆满了三万多血淋淋手臂。这些只剩一只胳膊的士兵逃出重庆惊慌四窜,也就成为张献忠的‘活广告’,以后所攻诸城士民无不骇走,望风狂逃。”

南先生说:“我也听说了!他们屠重庆取丁壮万余,刳而鼻,断一手,驱徇各州县。所谓‘徇’,意思就是‘巡行示众’。此外,还有‘屠广元’、‘屠保宁’、‘屠锦州等州县’、‘屠邛州’等等。大凡不事先投诚、经战斗而攻破的城镇,都一屠了之。”

洪宣说:“重庆被陷,张献忠下一个目标就是成都。成都乃二百七十年大明富藩,可惜蜀王也是个财迷(其为人不错,知书达理,崇祯帝呼为“蜀秀才”),不肯拿出王府金银犒军。崇祯十七年(1644)八月,他攻打成都,因城墙坚固,久攻不下,后来在城外隐秘处挖地洞,打隧道,一直掏挖到城墙根,埋入火药,又把竹竿捅穿竹节,竿竿相连,然后在空心竹竿内装置很长的导火线,悄悄点燃。守城兵丁见‘贼兵’撤退一空,正要欢呼,忽然爆炸掀天,城墙垮了。经过四天对成都的攻城,张献忠入城。蜀王夫妇、当地巡抚、总兵皆投井自杀。巡抚刘之勃被捉住。张献忠把他绑在校场上,由于刘巡抚是陕西人,贼军劝他投降。刘巡抚大骂。张献忠怒,令人慢慢剐他。刘巡抚大声说:‘宁多剐我一刀,少杀一百姓!’贼军放箭,把刘巡抚剐后射死。城陷后,屠城三日,贵贱同尽。唯少数妇女为营伍所匿者暂得免。”

南先生说:“其中极大规模的是马~元~利屠成、龙两府,刘文秀屠巩州,二百里为血肉之汤。这一年,张献忠还派孙可望等四将军分四路出城搜杀,穷乡僻壤,危崖深谷,无不搜及。得男子手足两百双者升把总。正月出,五月回,每官兵回营,以所剁手掌验功,凡有军官衙门掌如山积,而成都城内,几如假山之千叠万峰。”

南先生歇了一会,接着愤慨地说:“他们每屠杀一地,他都要详细记录所杀人数,其中记有人头几大堆,人手掌几大堆,人耳朵几大堆,等等。他们的杀人方法极其变态,如张献忠常常把小孩子掷在空中,让其落在枪尖上,以观赏那流着鲜血狂叫乱动的惨景为快乐。传说,有一回,他把妇女的小脚砍下来堆成山形,带着他最心:‘好看好看,只是美中不足,要再有一双秀美的金莲做莲峰,就再好不过了。’张献忠想了想,笑眯眯地说:‘你的脚最秀美,就适合做莲峰。’于是把小妾的脚剁下来放到莲峰顶上。随后,他又派人将这些小脚架火焚烧,名为‘点朝天烛(足)’,又把烧过的脚炖汤,说吃起象猪蹄;还有,某日晚,他的一幼子经过堂前,张唤子未应,即下令杀之。第二天晨起后悔,责问妻妾们昨晚为何不救,又下令将诸妻妾以及杀死幼子的刀斧手悉数杀死。”

洪宣问:“那么四川到底死了多少人?”

南先生说:“那也说不清楚,这也是个公案,明军杀,土匪杀,清军杀,张献忠杀,大家捉对杀,把‘功劳’全归张献忠也不公平,但肯定是张献忠‘功劳’最大!”

洪宣说:“我也这样想,清人入关后第三年(1646年),张献忠在西充县凤凰山多宝寺前中箭身亡后,满人即宣布四川平定。然而直到张献忠死后十三年(1659年),清军才攻陷重庆。也就是说,在这十三年中,张献忠余部以及四川人和清军展开了殊死战斗。如果张献忠已将四川人几乎杀光,何需清军花费十多年时间去平定?千里已无人烟的四川,又何能抵抗清军十多年?”洪宣说完又问:“你知道四川之前到底有多少人口?”

南先生说:“(据《明会要》卷五十载)明万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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