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只能怪老娘太爱他了  我们是彼此的彩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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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眯起眼睛,邪魅的看了我半天,勾起嘴角说道:“安助理,你知不知道你这样回答别人,很容易引起别人对你的好奇心,特别是异性。一个人对另一个人的好奇心很容易能让自己因为好奇而爱上另一个人。如果何以晨知道你这么有魅力,那么???”

说到这里,他停顿了一下又继续道:“他会不会把你圈养起来?这叫,霸道总裁的圈养美娇妻。”

说实话,我的确挺喜欢何以晨的,不!准确的说是爱!可是,如果爱一个人就要就要把她圈养或者被圈养的话,那我还真的有点接受不了。虽说那是一个人的占有欲,但是时间长了我会不习惯,因为我觉得比起占有欲它更接近控制欲。控制欲就是一种邪念,一种非常自私的邪念,就像魔鬼想要控制世界,把整个世界变成它想要的样子。

我一听唐瑜说的话就觉得不妙,对自己之前的回答非常后悔。可是后悔没用,后悔只能告诉自己曾经的愚蠢是多么的愚蠢。唐瑜肯定会跟何以晨说的,而何以晨未必会听我的。

如果何以晨知道我有多招风,那我以后就要在他的眼皮底下生活了,事实上就算何以晨不知道,我也只能在他的眼皮底下生活,毕竟有些事情一旦选择了就没有后悔的决定。

不知道为什么,突然好想何以晨。好想他现在就在我身边,好想抱着他,坐在他腿上,对他撒娇。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我已经离不开何以晨了。于是我不管唐瑜了,直接跟他说拜拜就自己跑楼梯到工作室跟何以晨聊天了,留下他一个人在停车场里骂我有异性没人性。当然,我也只听到了他骂我有异性没人性,却没有听到他语气里的无奈和失落。

我一路上穿着高跟鞋在楼梯上奔跑,没错,是在楼梯上,因为我嫌电梯太慢,还要跟别人分享同一部电梯停在不同的楼层,太慢了,还不如跑楼梯快还可以锻炼身体。就这样一口气一路飞驰到66楼,打开工作室的门,我的腿和脚直接虚脱的一屁股坐在地上大口大口的喘气。

大概两分钟后,我的体力恢复的差不多了,打算站起来走到电脑面前找何以晨。刚站起来,就被脚上的刺痛感又一次跌倒在地上了。我知道,这跟我刚才的疯狂行为有着巨大的关系,这是缺乏锻炼。以前米妮有过这种症状,她当时以为是自己的脚扭伤了,雨沫恰巧经过她身边以一个运动健将的身份对她说这种症状是缺乏锻炼。

的确,我很久都没有运动了,以前在美国的时候,我还会抽空跟同学打打球,游游泳,爬爬山一类的。可是自从大学毕业之后,每天不是走路就是坐车。经过刚才那么一折腾,还是穿着高跟鞋,脚不疼才怪。这一切的罪魁祸首只能说是何以晨,如果不是他,我才不会这么拼命的爬楼梯呢。可是没办法,只能怪老娘太爱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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