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8章 与法有据  消防兄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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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位江城大学的法学专家本来一看到李昌珉,都有些意外:怎么是个帅气的大男孩子,是法律人吗?有法律经验吗?

李昌珉当然也感觉到两位的疑虑,他不动声色,非常谦卑地与两位打过招呼,就稳稳当当地坐着。

两位看过文卷之后,互相指点着有关段落和句子,低声议了议,然后其中一位说道:“如我们所料,现在主要有两大问题,一是法律问题,二是程序问题。”

另一位接着说:“关于法律问题,我们研究过了,目前我国在行政问责方面正式的法律还不健全,我们现在唯一能够源引和参照的正式法律只有公务员法。另外还有党内监督条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政策法规,这些在我国也都算是正式的法源。”

说到这,两位抬眼看了看李昌珉、古尊,也看了看穆天宇、金晨他们,两位担心太过专业的法言法语,他们会不会觉得生涩。

李昌珉举手示意发言,他看到两位专家停顿等待时,才接着说:“教授刚才提到的两种规范文件虽有一定约束力,但对江硚区人大提案不能适用,刚才教授们也说过了,公务员法已经足够了。”

穆天宇也发言道:“关于程序问题,我理解的各级人大常委会监督法对行政问责的内容和机制是有规定的,区人大常委会受理人大代表问责提案后,随即成立了调查委员会,符合监督法第七章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和第四十一条的规定。”

说到这里,穆天宇停顿了一下,他看到两位法学专家在频频点头,才继续说道:“事实上,就像两位教授所说的,我觉得江硚区人大对问责提案的程序问题也同样感到困难。所以,也只能适用了监督法中第六章的条文,首先向我们发出了质询,也算是变相的‘传票’吧。”

金晨也说:“穆队比喻的很贴切,既然传唤我们去解释问题,我们就申请直接开听证会,把问题质询和答辩透明化、公开化,以正视听。”

“对,”一位专家马上应道:“真是后生们可畏啊!没想到你们都有专业的法律水准。”

另一位专家接着说:“不瞒大家,我们来之前曾召集除法学家外,还有行政学家、社会学家等专家论证会。之所以说程序问题是重点问题,原因在于如果按照监督法处理问责议案,质询之后,就要以区人大调查委员会的报告为根据,进入问责执行环节。”

刚才赞扬大家的专家这时也严肃起来,说道:“就是说,现在面临问责程序启动之后,要进入的程序就成了:执行质询、调查、听取报告、罢免、撤职、撤销等问责环节。”

“也就是说,”古尊发话道:“区人大调查委员会在调查中,公安消防方面的答辩作为判断根据的可能性会很小,他们会面向社会有影响的专家学者进行取证,这样一来,江硚科技大厦里的很多专家学者都会提供不利于我们大家的证言。”

“如果真的问责成立的话,”金晨迅速插话道:“如果要担负责任,那也应该是我们公安消防处来承担,因为目前江城消防部队,对外名称均为江城公安消防部队,江硚区内的消防工作,当然完全隶属到市公安消防局,而具体负责的应该是我们消防处。”

这时,旁边后面坐着的夏干事,用手拉了拉金晨的衣摆,意思是让金处不要总是独揽责任。金晨知道夏干事的意思,有些反感,用手打掉夏干事的手,继续说:

“既然是行政问责,就不关部队的事儿,部队是冲在抢险救火前线的军人,我们如果不能给他们一个稳定的后方,绝对是说不过去的。”

“金处不必争了,”穆天宇接过话来说:“火场上下达命令的的确是消防部队,但,在当时的情况下,下达命令没有错,最后执行命令也随机进行了应变,并没有因所下达的命令,而带来大的危害。这是关键!我们要与法有据,不能人云亦云,以讹传讹。更不能最后落得个‘哑巴吃黄莲’,金处再不要提一个人扛了!否则,支队长和政委的问题还是没有解决。”

“所以,”年龄相当长一些的老专家忙接着说道:“申请召开听证会,就成了一个重要的节点,要以此来保证程序的公正,达到保障实体的公正。我们认为,首先,要促成召开听证会。”

他特别把说话的重音落在了“促成”二字上,又强调了一遍才继续说道:“然后,要在听证会上把程序问题解决掉,一是扭转舆论导向,二是发表十分有说服力的答辩,三是驳透对方的质询。”

这时,大家才真正明白了专家们的专业和严谨,才了解到法制社会里懂法并且会用法的重要。

江硚科技大厦的几个行政事业单位的负责人,为了逃避责任,订立了攻守同盟,动用了各种关系,他们要以区人大代表名义,代表大厦客户对消防部门提出行政问责。

他们的目的是要,让消防部门的火灾原因鉴定失去效力,使人大调查委员会不再采信消防部门的意见,而采信由大厦所属的专家提出的意见,以达到“偷梁换柱”的结果。

但是,他们没有预料到,他们精心策划的议案,被一个来自韩国的联合国rfp观察员轻易破解了。

这里面的奥妙,对于法学界的专业人士来说,其实是很容易理解的。

韩国和中国一样是大陆法系国家,但韩国的法律体系却受到英美法系的影响很大。因而韩国的法律人很容易就能运用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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