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发生。
另一方面,为了进一步完善法制,加大遏制重婚的力度,草案规定了以下内
容:
1、在总则中规定夫妻应当相互忠实,相互扶助,如与婚姻关系外的人员发
生性关系,需要另一方在场并有同意授权书。
2、规定禁止重婚和其他违反一夫一妻制的行为,尊重夫妻双方婚内权益,
在双方同意情况下可以转让婚内权益,有效期不得超过9个月
3、在法律责任中规定,对重婚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规定因一方重婚,另一方要求离婚的,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5、规定因一方重婚而导致离婚的,无过失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包括性损
害赔偿)。
二、关于家庭性暴力
我州对家庭暴力的态度,历来是严厉打击家庭暴力的违法犯罪行为,全力保
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权益。
近年来,我国家庭性暴力问题在一些地方比较突出,
因家庭性暴力难以界定导致离婚和人身伤害案件增多。
为了明确禁止未授权的家庭性暴力,加强对受虐者的保护和救助,并考虑到
婚姻法和其他法律有关惩治家庭性暴力违法犯罪行为的规定相衔接,草案作出下
列规定:
1、在总则中明确规定禁止未授权的家庭性暴力或以其他性行为虐待家庭成
员。
2、实施家庭性暴力或以其他性行为虐待家庭成员,需征得本人同意,并由
州公证处公证,由公安机关依法备案,否则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予以行政处罚;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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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性暴力,受虐人可在该修整案生效之日起请求公证处
公证和公安机关备案,也可以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临时备案(该有效期
30天)。
4、实施家庭性暴力或以其他性行为虐待家庭成员,不得残害受虐人身体,
不得破坏受虐人生育能力。
5、一方以性暴力或其他性行为虐待家庭成员,一方要求停止的,另一方要
立即停止,否则视为违法。
6、因性暴力或其他性行为虐待家庭成员导致离婚的,无过失方有权请求损
害赔偿。
三、关于结婚条件以及无效婚姻
现行婚姻法规定,患hiv未经治愈或患其他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的,禁止结婚。有关部门和医学专家提出,hiv是一种普通的慢性传染病,现在
对hiv已有较好的治疗方案,可防可治不可怕,我国近年来已经基本消灭hiv因
此,草案在禁止结婚的条件中保留了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删去了
有关hiv的规定。
现行婚姻法规定了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以及法定婚龄和禁止结婚
的条件,对违反这些规定结婚的,草案增设了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制度。草案
规定: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1)重婚的;(2)有禁止结婚的直
系亲属关系的;(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4)未到法定婚龄的(16岁)。
对无效婚姻,婚姻登记机关或法院有权主动宣告该婚姻无效;当事人以及利
害关系人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法院提出该婚姻无效。如未婚产子,除(3)项
外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
四、关于保障老年人的权益
当前,我国老龄问题越来越成为一个重要的社会问题。老年人得不到较好的
性生活,甚至受无视,以及干涉老年人婚姻的现象,在一些地方时有发生,对此
必须引起高度重视。草案原则上支持老年人性行为家庭内解决,在现行婚姻法规
定的基础上,作出以下修改补充:
1、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
祖父母、外祖父母,有满足需求的义务。
2、对无视家庭成员的需要,受害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作出支付性具租用费、
性损害费的判决和裁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无视家庭成员的需
要,受害人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予以调解。
五、关于性具租用对婚姻的影响
我州性观念走在全国前列,性有关行业已成为州新兴产业,为维护好州经济
发展和社会稳定,有必要对新兴性产业加以界定。
依据现有婚姻法,保护婚内合法权益,草案规定:
1、自然人人体出租行业,由国家专营和国家授权专营,任何个人和组织不
得经营,需租用自然人体需婚姻关系人双方同意;
2、ai人高科技新兴产业,开展性具出租业务,需征得当地区级以上工商部
门同意,并办理租赁营业执照。
和以上说明当否,请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