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只狐狸,如何能够统领一群狼?”
史朝义来自西域,而西域经常有群狼出没,当地人对狼的习性已甚为了解,阙浪问他关于此方面的问题,也算是问对人了,不过,这个疑问也令史朝义不解,他只能从狼的习性来解析。
狼喜群居,一小群狼的数量大约十只,寒冷时候最多可到四十只,以家为小群,由最强的一头狼统领。幼狼成长后,会留在小群内照顾弟妹,亦可能继承群内统领地位,但更多的会迁移出去,成为迁徙狼,一个迁徙狼群至少百来头,而阙浪遇到的狼群有五百匹之多,那就是一个巨大的迁徙狼群了。
狼群中最出众的才能成为狼王,狼王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利,这小白狐能够从五百只狼中脱颖而出,只能有一个解释,就是小白狐曾是狼王的伴侣,狼王死后,新狼王还未选出,而狼群本身就纪律严明,在新狼王登基之前,先由“狼太后”摄政。
阙浪听到这些,不禁哑然失笑,但转念一想,大唐朝的武后不也是这样上位的嘛,人可以这么做,qín_shòu也会这么做,至于狼为何会爱上狐狸,就不得而知了。
两人在乱坟冈吃着狼肉,喝着马奶酒,颇有豪气。史朝义细数了地上的死狼,有四十三匹之多,见阙浪能够一人屠群狼,心中顿起敬意,掏出一把短刀,赠予阙浪。
“阙兄,这是我族酋长授予小弟的一把刀,有勇敢之意,已珍藏十年,小弟对阙兄甚是敬佩,今日将此刀赠予阙兄。”
阙浪接过短刀,拔出一看,寒光闪闪,的确是一把好刀。
“史兄弟,此刀是你所爱,阙某怎可受之?”
“宝刀赠英雄,阙兄乃当世豪杰,须佩此刀壮之。”
“好,恭敬不如从命。”
阙浪不再推辞,收下此刀,两人对视,哈哈大笑,遂再吃狼肉,饮马奶酒。
史朝义做的是皮裘买卖,狼皮可是上等的皮料,于是向阙浪提议,愿意以每张一百两的价钱买下这四十三张狼皮,阙浪不肯受,坚持将狼皮送之。史朝义表示,此批狼皮是阙浪用命搏来的,若相送,则情义太重,恐受不起,两人推来推去,史朝义以二千两的低价收得。
阙浪帮他把狼皮剥开,装上骆驼,看着满地的死狼,阙浪思量,狼肉美味,干脆取一些,明日到长安叫卖,定可小赚一笔,但数量又太大,索性就取其精华,把狼腿全部割下来,筹得一百六十多根,史朝义给了他一只布袋装狼腿,阙浪再烤了十多根狼腿给史朝义,以做干粮,自己留一百五十多根。
此时城门已关,两人也无处可去,干脆就在乱坟冈枕着死狼睡了一夜。其间,鬼火通宵闪烁,两人有伴,也不怕之。天明后,两人牵着骆驼进入长安城,为保新鲜,阙浪一到东市就进去卖狼腿,而史朝义要去西市,两人相约日后再见,就此分手。
狼腿可是绝顶美味,但豺狼凶险,往往有猎人猎狼不成,反丢性命,长安多达官贵人,肯出高价食狼腿,阙浪一叫卖,即刻引来大批买家,阙浪对买卖并不精通,他求的是迅速将其卖出,故要求买家必须全部购去,起初出价很低,一根狼腿出价二两,价格一出口,买者蜂拥,为狼腿争得面红耳赤,阙浪一时无措,不知该卖给谁。
人群中有人大喊:“每根三两,狼腿归我。”
话音刚落,马上有人加价到四两,很快就有人加到五两,人群中多人竞价,经过激烈的角逐,已有人叫到了二十两,阙浪心中窃喜,每根二十两,总价就是三千两,差不多了,于是就卖予那人,收得三千两。
加上昨晚卖狼皮给史朝义的那二千两,一共就有五千两进账了,阙浪这下子腰板又硬起来,燃起再会花想容的**。
但昨晚与狼群一战,衣裳沾满了血,肮脏不堪,这样去见花想容,恐怕不好,于是就在东市买了衣裳,然后又找了家客栈,用过午膳后再美美的睡了一觉。醒来时已是午后,阙浪连忙往冷院赶,倘若太晚来,天色暗了,守备就森严了。
他来到了那棵熟悉的树下,熟练地攀爬上去,发现窗户紧闭,阙浪就伸手连续敲了三下,之前,花想容一听到这暗号会即刻开窗迎接他,今天却没有,阙浪觉得奇怪,就俯在窗户上听,觉得里面有非常急促的穿衣声,听这气息,应该不止一人,阙浪很想有破窗而入的冲动,但他也深知这么做的后果,就按捺住,舔了舔手指,戳破了窗纸,一看,里面的情景让他十分震惊。
只见花想容与一名男人正慌慌张张的穿衣服,那男人书生打扮,背对着他,一时看不清他的面目,显然,两人定有奸情发生,从两人的慌张程度来推测,这男人肯定也是偷偷溜进来的。这时,花想容朝那个男人指了指床底,那男人迅速躲到床底下。
花想容就走过来开窗,当他看到窗纸破了一个洞,立刻明白了怎么回事,反倒变得镇定,就很从容的给他开了窗。
阙浪进来后,坐在凳子上,面色凝重,一言不发,花想容走过去,掀开床帘,**下的人出来,那书生出来后与阙浪打了个照面,两人均是一脸错愕,原来,此人正是孟浩然,两人不免尴尬。
“阙兄弟,好雅兴啊!”
孟浩然先向他开口,以示友好,阙浪可不买账。
“浩然兄是读书人,躲在床底下,成何体统。”
“阙兄弟有所不知,老夫躲在床下,只为寻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