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六  续子不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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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殴者寂无一语。

柴与诸客一齐打火起坐,为之劝解。见一少年羞渐满面,被老翁拳伤其鼻,血流满舱。柴问:“翁何业?”曰:“我陕西同州人,训蒙为业,一生讲理学,行袁了凡功过格,从不起一点淫欲之念,如何受此孽报?”柴先生笑曰:“翁行功过格,能济人之急,亦一功也;若竟殴杀此人,则过大矣。我等押无礼人为翁叩头服罪,并各出钱二百买酒肉祀水神,为翁忏悔何如?”翁首肯之,始将少年释放。

天明,诸客聚笑劝饮,老翁高坐大啖,被殴者低头不饮,别有一少年笑吃吃不休,装束类戏班小旦,众方知彼所约夜间行欢者,乃此人也。

盛林基

乾隆四十一年,乐安县民盛林基,年三十二岁,家有一母一妹。忽一日,以切菜刀断其母妹二人之头,高置几上,买香花灯烛而供奉之。其乡邻惊问何故,笑曰:“送他两人到极好处去成佛,我不过尽孝道耳。”总甲报官来验,坦然出迎,口供与对乡邻之言如一。官请王命凌迟,其人含笑就死,亦无一言。据邻人云:“此人平时待母颇尽孝道,与妹亦甚和睦。”

赵友谅宫刑一案

赵成者,陕西山阳城中人,素无赖,老而益恶。奸其子妇,妇不从,持刀相逼,妇不得已从之,而心终不愿,私与其子友谅谋迁远处以避之。其戚牛廷辉,住某村,离城三十里,遂往其村,对山筑舍而居,彼此便相叫应。

居月余,赵成得信,追踪而往,并持食物往拜牛廷辉。牛设馔款待,乡邻毕集。席间,客严七,与牛至好,问牛近况。牛告以“生意不好,卖两驴得银三十两,以十金买米修屋,家中仅存二十金”等语。赵成欲通其媳,厌友谅在旁,碍难下手,知邻人有孙四者凶恶异常,且有膂力,一村人所畏也,乃往与谋杀牛廷辉,分其所剩金。孙四初不允。赵成曰:“我媳妇甚美,汝能助我杀牛廷辉,嫁祸于友谅,友谅抵罪,则我即以媳妇配汝,不止一人分十金也。”孙四心动,竟慨然以杀牛为己任。

是夜,与赵成持刀直入牛家,友谅见局势不好,逃入山洞中。孙、赵两人,竟将牛氏一家夫妇子女全行杀尽,而往报官,云是友谅所杀。县官路学宏急遣役往拿,见友谅匿山洞中,形迹可疑,遂加刑讯。友谅不忍证其父,而又受刑不起,遂痛哭诬服。然杀牛家之刀,原是孙四家物,赵家所无也。屡供藏刀之处,屡搜不得,路以凶器未得,终非信谳,遂迭审拖延,连累席间饮酒乡邻十余人家产为空。

一日,捕役方带赵成复讯,成自喜案结矣,策蹇高歌。其媳见而骂曰:“俗云:『虎毒不食儿。』翁自己杀人,嫁祸于儿子,拖累乡邻,犹快活高唱曲耶!一人作事一人当,天地鬼神肯饶翁否!”赵成面赤口噤。捕役以其情急闻于官,官始穷问赵成。初犹不服,烧毒烟熏其鼻,方输实情。

按律:杀死一家五人者,亦须一家五人抵偿。按察使秦公与抚台某伤其子之孝,狱奏时为加夹片序其情节,奉上谕:赵友谅情似可悯,然赵成凶恶已极,此等人岂可使之有后!赵成着凌迟处死,其子友谅可加宫刑,百日满后,充发黑龙江。

换尸冤雪

京师顺承门外有甲与乙口角相斗者,甲拳伤乙喉,气绝仆地。时天已晚,路上人将凶手缚置营房,以尸交两营兵看守,待明早报官。会天雨雪,一卒老病畏寒,向年壮者云:“我归家添衣服喝酒,略耽延便来。”年壮者许之。其人久而不至,年壮者亦买酒取暖,醉睡账房。

早起寻尸,尸隐不见,方惊愕间,年老者亦至,曰:“我已报司坊官,实时来验矣。”年壮者曰:“尸竟遗失,官来无可验,我二人罪大,奈何?”老卒沉思良久,曰:“我有一计,某处荒地前有人舁一棺来,似是新死之人,尸尚未坏。我与你打破其棺,扛尸来此,以冒抵之,庶可免罪。”年壮者以为然,依计而行。少顷,官来验尸,则额角上有长钉一条,流血被面。问凶手,凶手曰:“我实失手打死此人,并未加钉钉额。且此尸面貌,并非我所殴之人。”官不能断。

正喧嚷间,有一男子大呼而入,曰:“此事与甲无干,我乃被殴仆地之人。初时气绝仆地,既而苏醒还家,实未死也。”官始将凶手放释,而查问荒地扛棺来厝之人,细加推究钉额之尸,姓刘名况,以染工为业。妻与人奸,乘刘醉,与奸夫钉杀之也。乃释甲而置奸夫于法。

旁观者曰:“尸非可换之物,而两营兵奇计如此,此非营兵之愚也,乃暗中鬼神之巧也。”

凡肉身仙佛俱非真体

余每游剎院见肉身菩萨,大概浑身用生漆灰布,叩之橐橐有声。虽腿筋盘屈隐隐可见,而头颈总歪。在武夷山见草鞋仙姓程名艮坐石洞中,在九华山见无暇和尚,皆两目下垂无睛,摇其头尚动,扣其齿皆蛀朽脱落。惟广西永州无量寿佛,虽肉身而头独端正,心常疑之。

后有人云:“顺治间有邢秀才读书村寺中,黄昏出门小步,闻有人哀号云:『我不愿作佛。』邢爬上树窃窥之,见众僧环向一僧合掌作礼,祝其早生西天;旁置一铁条,长三四尺许,邢不解其故。闻郡中喧传:『某日活佛升天,请大众烧香礼拜。』来者万余人。邢往观之,升天者,即口呼『不愿作佛』之僧也,业已扛上香台,将焚化矣。急告官相验,则僧已死,莲花座上血涔涔滴满,谷道中有铁钉一条,直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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