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节  农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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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妞嫁给了志先,我一定视如己出。我的为人你是知道的,你想想吧。”

钱氏原先是不愿意的,毕竟那孩子虽然可怜,可有那样的亲爹和后娘,恐怕以后有的闹腾了。再说,不是她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不是亲生,真的能对着好,以后要是把大妞嫁进去,受苦怎么办?

可林氏后面的话,说的打动了她。好婆婆的重要性,她比谁都能感受到。要不是她在罗家生儿育女,罗宝根又待她甚好,就凭罗老太太她早就收拾东西回娘家了,哪还端他罗家一碗饭,受罗老太太闲气啊。

这要是大妞真嫁给了那孩子,林姐姐做婆婆,林姐姐性子爽利,不是那种刻薄人。再说,是她求娶自己家大妞的,以后去了林家,自然林姐姐要看护一二。那薛永昌是入赘的,虽然是公公,可也做不了林姐姐的主,这样想来倒是门好亲事。

钱氏对着林氏说道:“林姐姐,婚姻大事,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我一个人还做了不主,这样吧,明天我和宝根哥商量商量,后天给你答复,你就在我家住上几天,好好歇歇,我保证好吃好喝的把你养胖了走。”

林氏见钱氏没有拒绝,知道有戏,也没好逼迫的太紧,歇了这个话题。和钱氏聊起了其他的家常,钱氏也乐的这样。

而听了全程的笨笨心里就不知道什么滋味了。他突然想起前世,自己的亲爹亲娘各组了家庭,一个也不要他。要不是姥姥姥爷,他可能早就不在了。他只见过几次自己的亲爸和后母。他那时候还是中二的少年,以叛逆为名,实际上是想看看自己的亲爸,希望他看见自己能痛哭流泪,说他对不起他,他乞求自己的原谅。

可惜啊,这就是个白日梦,他去的时候,刚好是他的便宜弟弟十五岁的生日。他看着他弟弟穿着自己梦寐以求的耐克鞋子,全套的运动装,手上的手表也是大几千的物价。他想起了自己的姥爷姥姥,为了给他省学费,基本上餐桌上见不得荤腥,而他自己除了校服就是好心的邻居阿姨拿过来她儿子的旧衣裳。

在看看他亲爸和后妈对着便宜弟弟慈祥的鼓励,那样和睦幸福的一家人。

他爸看见了他,还以为自己是那便宜弟弟的同学。当时,他一句话没说,就走了。除了临阵脱逃,十七岁的他,不知道怎么面对那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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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

☆、20·定亲

笨笨自嘲的想到:他父母和薛永丰夫妇比还是好很多的不是,自少他们没有掐死自己,只是任他自生自灭,把他当透明人而已。

这一刻,他心中有些愤恨,出生不是他可以选择的。不能为孩子负责为什么要把他生下来?有了别的孩子就能无视忽略另外的孩子,就因为这个孩子可能会影响到他们现在现有的生活,给自己带来麻烦?

可孩子又有什么错!错的是那些做错事从不自省的父母。只想着自己好过,从不考虑他们这场错误或伤害中遗忘的孩子。

笨笨可能是有些自己感同身受的原因,对着薛志先倒是有了些好感。想着要是他做了自己姐夫也是不错的,毕竟,综合先前条件,薛志先和他大姐也是蛮配的。

笨笨是不会想着让他大姐自由恋爱的。这个年头,乡下姑娘虽然也下田干活,可私相授受可是能坏了一个姑娘最为看中的名声和贞洁。少了这两样,恐怕她的一辈子也就毁了一大半了。

在现有的条件下,能结合自己大姐的心意和罗家的要求,那是最好不过的。门当户对,可不仅仅说明古代。在遥远的二十一世纪,还有台湾专家一再的强调,可想它的实践性。

笨笨想想东,想想西,很快就迷迷糊糊的睡着了,他睡着之前,还想着明天一定要听听他爹娘对大姐婚事的决定。

第二天,钱氏就迫不及待的和罗宝根商量大妞和林志先的婚事。

罗宝根是个男人,没有那么多心思,大妞是他第一个孩子自然比较疼爱。而且大妞今年十岁了,再过几年也是要嫁人的。在罗宝根看来,林氏是他表姐,虽然那林志先不是她亲生的,可薛永昌是入赘的,家中大大小小的事情都是林氏在管。

罗宝根比较注意实惠,他看的是两家沾亲带故,以后就是大妞做的不好,林氏看着在他们的面子上也是不会太为难的。而且林家虽然比不上他家宽裕,可日子也比一般的庄户人家好过,大妞嫁过去倒是不会过穷日子。

不过,作为晚辈,罗宝根还是没有一口就定了。而是去和罗老爷子说说,罗宝根心中还是比较尊重自己的长辈的。罗老爷子早就被罗老太太吹了一夜的枕头风,罗宝根刚刚说完来意,罗老爷子就答应了,并且言明,罗老太太也是知道了而且很赞同,让罗宝根就不要去问了。

罗宝根就让钱氏给林氏透个话,让她到罗家正式的提亲,让两个孩子好好的定一下亲。也好了了他们的心事,接下来也好给大妞准备准备,再说,大妞后面还跟着两个笨妹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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