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林森起了大早,一打开房间门,隐约的食物香味从厨房里传来,微微勾了下唇角,拖着棉布拖鞋走下楼,“怎么起这么早。”
话音还没落,林森看见助理抬着两碗白粥从厨房出来,他神情微微变了下,笑意虽然还在,却没了刚才的温度。
助理看见是林森,立刻加快了脚步,一边把东西摆上桌子,一边应他:“是啊,小少一早就出去了,他有提早餐他来做,不过我想等他回来会有些来不及,就随便做了一点。”
林森点点头,走到桌边帮他把下粥的咸菜摆好,就在这个时候,门被人从外面拧开,林森快步走出厨房,只见裹着黑色大衣的人迅速钻进屋子,精致的脸蛋缩在宽大的围巾里,看见林森走过来后,眼睛微微一弯,透出晶亮的光泽,他递出手上的东西。
“南城的烧麦,h市的特色,每一次来我都必吃。”
“……你。”林森说着顿了下,看见他湿透的头发,伸手碰了下他的肩膀,果然是也是湿的,皱了下眉头,接过他手上的东西,“外面下雨了?”
董铖点点头,发尖随着他的动作微微颤了缠,落下几点水珠,很快就渗到了围巾里。
林森连忙把人往楼梯方向推,“先去换衣服,这个我让小王热一下。”
董铖低低嗯了一声,转身就上了楼。
吃早餐的时候,助理有些担心地看了好几眼董铖,斟酌了下对他说:“小少,下次你要是想吃什么可以叫我去买,不然你病了,我怎么向老爷交代。”
董铖听完就乐了,往他碗里丢了个烧麦,“你又不是我助理,有什么要交代的,而且我的身体我有谱,我出门的时候也没想吃,就是走到半路了,突然下起雨,我就想起上次来这边拍广告,也是特别冷。”
说着似想起了当时的情况,眉眼皆笑得弯弯的,头发半干不湿的垂在额头上,整个人看起来小了好几岁,说的话也稚气十足:“助理就给我提了笼烧麦回来。然后,今天也特别冷,我就特想吃烧麦。”
林森听完摇头失笑,“不就是一笼烧麦,不知道的还以为他给你提了龙肉。”
“这不一样。” 董铖咽下嘴巴里的烧麦,“幸福感的问题,当时就觉得很幸福。”
董铖说这些话的时候,唇角高高挂起,像极了一个炫耀自己玩具的小孩,和他在外面的圆滑的形象对比性极强,林森忍不住调侃他道:“哦?那么今天呢?你跑了半个城去买烧麦,幸福了?”
董铖没有正面回答他的问题,而是说道:“林哥你不懂浪漫。”
“嗯?”林森吃的差不多了,放下筷子听他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