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哗啦啦”身体砸中了一个茶几,连同上面的水晶杯子和酒壶一起跌了个粉碎。
斯内德站在原地,双脚前后站立,双手举在胸口位置,标准的空手道防卫姿势,冷笑着:“认为我最弱,所以对我下手?你看错了人!来吧,拿出你的本事来,别丢你部队的脸。”
虽然这里是二个人,但霍夫曼判断是斯内德和程千寻比较弱,哪怕两个人加起来,应该都不如特工杀手或者特种兵。一个开夜店的怕个什么,最多和混混打打群架而已。
霍夫曼站了起来,脸上插了二个水晶玻璃碎片,他恨恨地将玻璃碎片捏了下来,扔在地上。脸上少量血刚冒出来,就立即随着愈合的伤口消失无踪。
这下更惹恼了他,举起匕首,攻了过去。
到底是专业的,拿匕首的样子也不一样,一般人都是抓着匕首柄,刀口对外。而霍夫曼则是反握着,刀口对着虎口,当要刺时,只需要翻转一下手腕,立即刀锋毕露;而且隐藏了进攻路线,让人不知道刀是从哪个方向刺来的。而另一只手,展开不时挥舞做掩饰,让对手的眼睛被弄花,有守有攻、相互结合。
拿着匕首的霍夫曼当然占了优势,斯内德不敢轻易攻击,银刀划破皮肤的话,又疼又很难愈合。又不能去抢,这种拿匕首的姿势,让匕首贴在胳膊上,刀把全部在手掌中,不碰到刀锋是很难抢下来的。
躲避了几下后,“嘶啦”一声,一条袖子被割破了。幸好躲避得算快,没有割破皮。
已经过往十几招了,可所用时间不足二秒,一切都在电火石光的一瞬间。
“无耻,是男人就赤手空拳对打。”程千寻拿起一个枕头就对着对方扔了过去,声音故意拉得很响亮。期望这样不但能让霍夫曼分心,也能提醒在另外房间的队友。
看到眼前飞来一个东西,霍夫曼举起反捏着匕首的胳膊只一挥,眼前鹅毛纷飞,枕头被刺破了。鹅毛满天飞出,而且瘪塌的枕头套还挂在匕首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