尸检的时候,腹部的泥沙和河水也足以说明对方是在意识清醒的时候在水中溺水的。
再加上池塘年代已久,水底已经下陷,就算是在大白天的时间掉进去也未必能自己一个人爬得上来。
他们这学校年代已经十分久远,因此晚上的时候并没有保安在这边巡逻,不过就在池塘的不远处,有一个管理住宿的阿姨。
据对方所说,当夜并没有晚归的学生,而且当时也并没有听到任何呼叫的声音。
第三个学生出事的时候并不是在学校之类,而是在学校外。
他们学校年代久远,学校外边到处是买小吃的小吃摊,那个学生出事的时候就是在这小吃摊里出了事。
按道理来说这种小吃摊在学校外也仅仅属于十分常见的存在,因此并不起眼。
再加上这个学校的学生十之□□都在这里吃过东西,引起学校对此也是一概漠视。
以往这里也没有出过什么事情,直到最近。
出事那学生似乎家里并没有什么太多富裕,因此她在下课之后都会去这边帮忙摆摊,每个月拿着有几百块钱的补贴。
她在这边的一个烧烤摊帮忙,每天晚上6点多去,晚上10点多下班,一个月拿着有600块钱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