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院修丕小声说道:“正是,发现逃奴,可是被军爷抢个先,要带走收监,怎么办?”
刘山咧嘴一笑,轻蔑地说道:“好笑,在咱眼前,哪个敢抢先?那两个逃奴在哪里?马上带走,用不着跟别人废话。”
领队军爷上前一步,横眉怒道:“万花楼的,瞎了眼吗?没看见军爷站在这里?说话口气这么大?你们小小的万花楼算个屁?”
刘山胆大包天,向来是天不怕、地不怕的硬角色,耸了耸肩膀,邪笑道:
“呦,还真没看见,这款儿有个军爷?
军爷莫气,悠着点儿。刘某眼里只有师傅,从来不会把军爷什么的放在眼里。
这两个逃奴,刘某奉了师傅之命,铁定是要带回去的。”
☆、第二十三章 两虎相争
领队军爷被气得直翻白眼,一个小小的万花楼就牛气冲天了?
军爷们平时在老百姓面前自大惯了,耀武扬威,不可一世,没人敢站出来说个“不”字。
如今,突然冒出来一个以小欺大、犯上作乱的刁民,逗弄得军爷火大,心想:腰间的佩刀不是吃素的,亮一下家伙,看看谁厉害?
“唰”一声,领队军爷拔出佩刀,随手抖了一个小花旋子,喝道:“大胆狂徒,你是吃什么长大的?没见过军爷耍威风的时候?”
刘山好整以暇,掏出一把木梳,开始梳起头发来,锃光瓦亮的头发更顺溜了,一边梳头,一边说道:
“军爷,不是我说你,你那把破刀,说明你也不过是一名小喽啰,混得不咋样。刘某都懒得和你动手。”
“是吗?军爷的刀喜欢嗜血,现在已经蠢蠢欲动了,看来你们万花楼的人血腥气味不错。”军爷握刀,比比划划地说。
吉祥客栈的店老板一看架势不对,急忙走过来劝刘山,说道:
“这位好汉,我是店老板。俗话说,民不和官斗。这位军爷办的是公差,又是为了伊塔国和亲车队的安全,你就忍让一些吧?顶多就是:回头你们万花楼花一点银子,把这两个逃奴赎出来。”
刘山听到店老板说“伊塔国和亲车队”几个字,似乎牵动了某根神经,眼珠一转,退让一步地说道:
“店老板,初次见面,刘某就卖你一个面子。不过要让军爷知道,就算他们这一队兵士一起上,刘某也不惧,千万不要以为万花楼怕了谁。”
“是,万花楼名气很大,谁也不怕。”店老板应声附和,心想:只要别在我的吉祥客栈打起来就行。
“姥姥的,谁怕谁?很快让你知道。”领队的军爷气不过,对方一个人就敢耍横,当真是背后有着极大的靠山?
护院修丕看见双方真的要大打出手了,觉得不太妥当,叫了一声:“刘大哥,他们人多,咱们要不要回去叫人来?”
刘山轻蔑地瞥了军爷一伙人一眼,用手中的木梳点点绰绰地说道:“不用这么麻烦,回去叫人是多此一举,就凭他们区区十几个,刘某一人就足以摆平。”
领队军爷大怒,挥手命令十几名兵士把刘山一人围在当中,大有一触即发之势。
刘山不慌不忙,轻松说道:“军爷,别说我没提醒你,如果真的动起手来,你们是赚不了便宜的。也罢,刘某就先露一手,给你们开开眼。”
刘山说着,举起手中的木梳,“咔嚓”一声,掰掉一根木齿,寻找了一下目标,看见客栈大厅里的柜台上摆放着一个小酒坛子,点了一下头,弹指把木梳断齿飞射过去。
“噗”地一声轻响,黄泥烧制而成的小酒坛子被打破了一个圆形洞,美酒顿时流了出来,满大厅变得芳香四溢,酒气扑鼻。
好一个弹指神功!
在场诸人都看呆了,怪不得刘山不屑与别人动手,原来他是自恃武功高强,一般人不是他的对手。
刘山刻意地露出了这一手暗器绝活儿,震惊当场。
领队军爷心里很服气,可是服气并不等于认输。他十分狡猾,既然这个刘山不好对付,旁边不是明摆着有几个现成的好对付的人吗?先弄个人质,再讨价还价。
领队军爷看了一眼旁边的柳琴弦和红丝,决定先捡那个软的捏,事不宜迟,一步跨了过去。
柳琴弦正抱着红丝伤心,忽然发觉自己被人拎起后脖领子,怀里的红丝也被人夺走了。
领队军爷扯开柳琴弦交给旁边的一名兵士看管,自己提起红丝的衣领,把佩刀横在红丝的脖子上,对刘山喝道:
“姓刘的,你要是敢动手,这个红丝就没命了,咱们谁也得不到。”
刘山没想到堂堂的军爷会来这一招无赖手段,一时间倒也拿不定主意,在手里掂了掂木梳,定睛向红丝望去,同时心里想到:
万花楼这两个奴才敢逃跑,说明有几分胆量,自己还没见过,到底长的是什么样子呢?
只见红丝被领队军爷从后面提了衣领,站在面前,他的头低垂着,双眸紧闭,看不清楚长相,只看见他的身材瘦弱细高,双手带着手铐,脚上被锁了铁镣,一条腿耷拉着,膝盖处固定着木夹板。
“这少年就是万花楼逃跑出来的小厮?”刘山转头问道。
“是,他叫红丝。”护院修丕回答。
“他为什么带这么多刑具?好像还受了很严重的外伤。”刘山第一次见红丝,心存疑虑地问。
“听说红丝以前是一个盗马小贼,被卖入万花楼以后,不到一个时辰就开始偷衣服。郭二老板训斥他,他竟然反抗,撞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