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见油炸过的竹虫不再软绵绵的,而是呈黄金色的肉条状,不再狰狞着而是让人食欲大起。
所有人早已经被炸制过程中飘出来的香味引得口水横飞,一听说可以吃,立即冲上来哄抢。野人嘛,去他的餐饮礼仪,在这里就没这说法。孙志新见狼多肉少,赶紧拿石碗抢一些给纳鲁留着。
“啊哟!真香!”里肯吃得满嘴生香,只觉又香又脆,微微带着一股焦糊味道,还有一股咸津津的咸香,嚼在嘴里竟是回味无穷。
“唔,唔!”布库嘴巴明明不得空,还要得瑟:“我说过吧,我吉玛做的东西最好吃!”
奥格的朋友一边吃一边感叹:“奥格,你吉玛真是很强啊……”
奥格抬了抬胸,瞅了孙志新一眼,继续埋头苦吃,面上难上控制的露出自骄傲的死样子。
康则在拍着大腿大赞:“太好吃了!纳鲁,难怪你要把他藏起来,换了我也会!就这个本事,我还没见过谁行。”
孙志新尾巴都快被夸得翘上了天,都顾不得自己吃,捧着石碗跑到纳鲁身前,用自制的竹筷夹起几只竹虫送到纳鲁嘴边,道:“张嘴,我喂你。”
纳鲁眼瞳猛地收缩,眼睛死死盯着离自己的嘴巴越来越近的竹虫,脸上微微露出惊惧厌恶的表情,随即又强自控制住,笑得面目扭曲,用孙志新听过的最温和的口气很是殷勤的道:“我不吃。你辛苦做出来,还是你吃吧。”
奥格抬眼看了一纳鲁一眼,把脸埋向碗里埋得更低,已经忍不住要笑。
孙志新浑然没觉出来什么,又把油炸竹虫凑近了纳鲁几分,皱眉道:“给你吃就吃!磨磨蹭蹭的干什么?你没见那群狼抢得厉害,就这么点儿十个人分,一会儿你想吃都吃不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