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哪有那蛮力。”卜旎见他神色认真,不甘不愿的悻悻道,“你功夫不差,只是基础坏了些,没什么行走江湖的经验罢了。”
他这话说得实在不大悦耳,荀玉卿没好气的瞪了他一眼,又道:“咱们二人一路换过四匹马了,又过了这许多时日,岁栖白依旧如影随形,可见他们想抓咱们,简直易如反掌,待抓住了,要杀要剐,还不是由得他说话,何必浪费这些时间。”
“说不准岁栖白心理阴暗,想学猫戏耗子,先捉弄捉弄我俩,待将我们胆子吓破了,再一剑杀了。”卜旎听他说起“咱们”二字,不由浑身舒爽,打了个激灵,打心里快活起来,贫嘴道。
荀玉卿摇摇头道:“不会,他绝不会如此,岁栖白不是这种人。”
其实卜旎本来也是信口开河,但见荀玉卿如此断然否决,却又觉得有些不爽快,便拉长了脸道:“你怎么能肯定呢?我们本就与岁栖白素不相识,只不过是听过一些江湖传闻,又怎么知道他人是好是坏。”
“总之……”荀玉卿明白卜旎的担心确实有道理,但是他毕竟是偷看过剧本的人,也不知道该怎么解释自己的武断,只得叹了口气道,“总之我觉得他不是这样的人。只不过也是我想来如此而已,你信不信也都没什么干系。”
卜旎却莫名有些嫉妒起了岁栖白,虽知他们并不相识,却仍忍不住心生羡慕,恨不得荀玉卿也在别人面前这般袒护自己。
第二十二章
雨越下越大,过不大一会儿,破庙里又闯进来一队人。
这队人说多不多,说少不少,足有七八来个,有男有女,皆带着斗笠,穿着打扮倒是各不相同。领头的是一个彪形大汉,脸上有三条伤疤,嗓子较粗,瞧着他们两人已坐在里头烤火,便低低说了一声:“打扰。”
再没多话。
他们这几人似乎极有默契,不大一会儿便生起了火堆,烤衣暖干粮一点没耽误,里头有人受了伤,稍先血腥味冲过雨水消失无踪了,但这会儿又蔓延了出来,虽是不浓,腥气却非常重。
“有人中毒啦。”卜旎嘻了一声,绕过衣服来,枕在荀玉卿肩膀上仰头说道。
其实卜旎并不怕自己说话被人家听见,只不过是觉着这样与荀玉卿说话更贴近些罢了,荀玉卿只当卜旎说人家坏话要小声些,因此只是皱了皱眉,倒没有推开卜旎,悄声道:“与咱们无关。”
他仔仔细细的打量着那一行人,总觉得好似有什么地方莫名熟悉,却一下子想不起来。
荀玉卿与卜旎二人坐在衣服后面烤火,那行人正坐在另一头,两边互相面对着面,谁也没将后背露出来,但视线却也并未对上。
那行人里头好似是一个青年受了伤,他将斗笠摘了,脸上不知是水珠还是汗珠,伸手抹了把,接过身旁少女递来的一块面饼吃了。他只有一只胳膊,左臂空空荡荡的,幸存的那只右手腕上还有铜钱大小的伤疤。
铜钱疤,独臂青年……
荀玉卿多看了数眼,暗道自己是不是走了眼,要真是剧情里的那个男人,他怎么会同别人结伴而行。
“是非见红。”卜旎嗅了嗅,脸上忽然露出极满足的神色来,“好极了,这非见红做的正好呢。”
非见红是一种□□,名字也简单明了的不行,就是非要见红不可。它在江湖上赫赫有名,一旦内服,神仙难救,但凡外用,也少不得要割肉削骨。它若当即发作也就罢了,偏还是那种刚中时全然瞧不出来的,待到人发觉,已是皮烂肉腐,毒入四肢百骸了。
若这人中的是非见红,那荀玉卿倒是十拿九稳了。
秦雁。
痛饮金花酒,万里悲鸿雁。
秦雁是柴小木的朋友,而且是知己好友,是他买下了柴小木的驴,又收留了无处可去的柴小木。他是一个彬彬有礼的君子,又温柔又和善,一人独居在诗禅小筑之内,他在江湖上有很多很多朋友,生平从未与人说过一句重话,好似永远都是那么和气,那般平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