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我们进去!”本泽西带着修斯穿过那宽阔的广场,走进了帝国战士学院。
“我打死你个低贱的奴隶,我打死你个低贱的奴隶……”两人刚走进学院不久,便听到学院大道旁边的树林里传来一阵高亢的怒骂声,其中还夹着低低的抽泣声。
修斯立即站住了脚步,往那边望去,却见一个胖嘟嘟的十五六岁少年正在鞭打一个七八岁的小女孩。
“我们走吧!”本泽西只是往那边瞟了一眼,便催促修斯往前走。主人打奴隶太常见,他早就司空见惯,内心中也认为那是天经地义的事情,没什么值得大惊小怪的。
但是,修斯却走了过去。
“住手!”修斯的一声大喝,把那两人都吓了一跳。本泽西也是吓了一跳,那个胖嘟嘟的少年,远处没认出来,这走近一看才知道居然是莱恩?弗洛斯曼公爵的孙子拉玛赞?弗洛斯曼,而且本身已经是五级战士!
那拉玛赞正打得兴起,突闻一声大喝,不由地鞭子停在半空,一双胖成一条缝的眼睛望向来人,见是一个干瘦的五六岁小孩,心中顿时大怒,骂道:“哪里来的小杂种,居然敢管老子的闲事,活得不耐烦了你!”
“你为什么打她?”修斯根本不在乎小胖子的愤怒,依旧冷声问道。
“老子想打就打!你再不滚开,老子连你也一起打!”拉玛赞恶狠狠地说道。他因为十五六岁就已经是五级战士,所以平时就蛮横霸道,在家族之中又深得家主莱恩的器重,以至于更加骄狂,目中无人。这时,见一个六岁小屁孩也来多管闲事,要不是看到不远处还站着一个气息可怕的中年人,估计,他早就大打出手了,哪还会如此多的废话!
“你这个奴隶,我买了!多少钱?”修斯突然说道。他知道奴隶是可以随意买卖的,而且价钱低的可怜,像眼前的这个七八岁小女孩,也就两三个银币的价钱!
“什么,你要买这个贱人?好,你要买,给一百金币就卖给你!”拉玛赞嘲弄地看着修斯。
本泽西一听拉玛赞的话,就知道这小子是存心戏弄人,不过,他没有插手,而是微笑地站在一边冷眼看着,他是想看看这个认识不到半天的小男孩会如何处理这件事。
那小女孩也是张着一双泪眼望着修斯,想要开口说点什么,却又不敢。她心中很清楚,像她这样的小奴隶,在市场上,一百金币足足可以购买三百多个!所以,她根本不相信有人会为了买她而花费一百金币,除非那人是她的至亲,甚至有时候至亲都不会为她花那个冤枉钱!因而,她的眼神中除了含有无限的感激之外,就是无奈的认命。
“为了买一个奴隶花费一百金币,除非是傻子!”在场的三个人都是这样的心思,就连依附在修斯灵魂之中的拉齐布格也这么觉得,不过,他比其他人都更清楚修斯的性格,知道他会做这个傻子,所以他也就没有出声阻止。
果然,修斯望了望拉玛赞,又望了望那个被打得遍体血痕的小女孩,大声说道:“好,一百金币就一百金币!给你!”修斯右手一招,手中立即出现一堆金灿灿的金币,刚好一百枚!
“哈哈……这世间居然还真有你这样的傻子!哈哈……”拉玛赞肆意狂笑,却并没有接修斯手中的金币。
“嗯?他还真的购买!”本泽西也没想到修斯会真的拿出一百金币购买一个小奴隶,不由地大感意外,又狐疑满腹,“他是什么来头?一个六岁的小孩子居然能够随随便便就拿出一百金币,难道是哪个帝国的王子?又或是哪个超级家族的公子?”
他仔细地向修斯望了几眼,忽然发现他身上穿的衣服居然是摩林轩特制的血玉兔衣,十万金币一件的血玉兔衣,心里不由更加震惊!对于修斯的身世之谜也更为好奇!
“少废话,你卖是不卖?”修斯怒喝道。
拉玛赞原本就是想戏弄一下修斯,让他吃瘪,却没想到他居然真的愿意花一百金币,不由大感丢面子,于是恶霸霸地反悔道:“不卖!老子的奴隶为什么卖给你!”
这时候,一些进出战士学院的学员、教官也听到了这边的动静,都围过来看热闹。一打听得知,居然有人愿意花费一百金币购买一个小奴隶,不由都大感惊讶。
有些思想肮脏的人更是走过来看看修斯,又看看那个被打的小女孩,啧啧说道:“这小子的眼光蛮毒啊,这个女奴隶虽然只有七八岁,却是个美人胚子,买回去养几年,卖给香满院,那绝对是上千金币啊。”
还有人更不堪地说道:“这小子,人还没有长全,倒是学会‘花钱买香’了啊,哈哈……”
众人都是议论纷纷,大多都是些不堪入耳的下流话,毕竟在金凤大陆奴隶盛行,没有人会相信有人会毫不求回报地花一百金币购买一个小奴隶。
这小男孩会出那么多金币,不是有病,就必有所图!刚好那小女孩长得还算清秀,所以围观众人都认为修斯肯定是怀着这样的目的,于是大肆渲染,以至于到最后连本泽西和那小女孩都隐隐相信修斯是这号人物!
“不卖?晚了!给你!”修斯将手中一百金币扔向拉玛赞,同时拉着那小女孩就往学院大道上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