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走了。”拿起篮球,陆不破头也不回地离开了郝佳的宿舍。这女人一向用过就甩,他不会有半点的生气。
“不破。”
刚离开郝佳的宿舍,陆不破就被人从背後偷袭了。扯开对方快把他勒死的两只细胳膊,陆不破怒瞪笑得一脸白痴的人。
“咳咳,君瑞,我差点死在你手里了。”
陈君瑞,港大一年级生物系学生,陆不破篮球队的队友。
“可是你还活著。”陈君瑞毫无悔改之意地嘿嘿傻笑。陆不破很想学老妈那样一巴掌拍过去,但怕把本来就迷糊的人拍得更傻,他忍住了。
“我187公分,你175公分,我比你高了12公分。你觉得你可以像商澈他们那样趴到我背上吗?你只会勒死我。”
“下次我会跳到你背上。”
“不要!”
陈君瑞是队里“瘦弱”程度唯一可以和陆不破媲美的人,也是全队中最迷糊的人。他很喜欢从背後偷袭陆不破,每次都差点把对方勒死,而且是属於屡教不改的那种人。陆不破不止一次怀疑这家夥是怎麽考上的大学,而且还是生物系。不过训练的时候,陆不破的这个念头会稍微动摇。
“不破,你去上课?”还没吃早饭的陈君瑞啃著面包问。把对方刚才掉到他肩膀上的面包屑拍开,陆不破大人不记小人过地从背包里掏出一个香蕉,陈君瑞二话不说地抢过来。
叹口气,又奉献出自己的水瓶,救这个快噎死的人,陆不破边走边说:“上午我有两节英语课,下午两节专业课。你呢。”他们两个是篮球队正式球员中唯二的两个一年级生。当然,陆不破有严重的“作弊”嫌疑,只是没有人知道罢了。
一口气喝下半瓶水,陈君瑞把面包塞给陆不破,先吃香蕉。“我上午有四节课,下午没课。我下午去练球,不破,你去吗?”
陆不破忍著翻白眼的冲动,他刚刚不是说了下午有两节课嘛。
“哦,你好像说下午有课。”某个迷糊的人慢两拍地反应过来,再大口把剩下的半瓶水一饮而尽。“不破,你的水壶太小了,不够我喝。”
“你自己买去。”把空水瓶抢过,陆不破心疼自己还未来得及喝一口的老妈牌特制橘子水,这可是他的最爱。
“不破,你还有没有香蕉了,我还想吃。”
没听见没听见。
课堂上,坐在最後一排的陆不破在英语书的掩饰下练习钢笔字。虽然他的中文口语暂时没什麽大问题了,但他的书写能力却连小学生都比不过。在美国长大的他会说中文已经是难得。为什麽要练钢笔字呢。像陆不破这种厚脸皮的人才不会在乎自己的字写得好不好看,但陆小破写得一手好钢笔字和毛笔字啊。而且要命的是,英语书写并不限制左右手,陆不破是用左手写字的,现在不仅要用右手写字,还要写汉字,简直是要他的第二条命啊。今天就要搬回家住了,万一被女暴君发现一丝端倪,那可不是闹著玩的。你想啊,除非他的右手残了,不然他根本无法解释为什麽“睡”了一觉起来书法家变成了幼稚园儿童。那只会让人联想到一种可能──借尸还魂!
搓搓僵硬的双手,陆不破打了个激灵。如果让某位女人“猜到”他是借尸还魂……他从头凉到脚。不要胡思乱想了,努力练字吧。
哀叹自己的悲惨命运,陆不破想起了陆小破的日记。
xxxx年3月2日,星期天,天气:晴转阴
今天的天就像我今天的心情。当我因我们队战胜“明华附小”而兴高采烈地回到家时,我的篮球还没来得及放下,就被老妈喊到了书房。
老妈无情地对我说:“从今天开始,你要在两个月的时间内把《红楼梦》背下来。”
“为什麽!”为什麽要背《红楼梦》!那本可以砸死我的书。
老妈的回答让我欲哭无泪。
“因为某个人就是因为熟背《红楼梦》,穿越之後凭借此项特殊才能获得了众多女子的芳心,而且扬名立万。所以你要把《红楼梦》背下来,将来如果你不小心穿越了,你就是曹雪芹。”
“你又看什麽啦!”我愤怒,我怒吼。这个女人又被荼毒了。
“《xxx》。记住了,两个月内你要背下来。”
老妈根本不给我拒绝的机会,从她的脸上我看出,如果我不同意,接下来的两个月我和可怜的老爸每天只能吃馒头稀饭。
我高傲的头颅慢慢低了下来,我只能迫於老妈的淫威敢怒而不敢言,从此之後,我恨上了《xxx》的作者,每天睡觉前诅咒他再也写不出。
那一年,陆小破只有10岁。
xxxx年6月8日,星期三,天气:晴
今天万里无云的天空让我觉得刺眼,它应该是阴天!今天,我的“都市妖怪”终於过了最後一关,还来不及庆祝,老妈就拿著一份毛笔字帖如幽灵般出现在了我的面前,那一刻,我感觉到了杀气。
“从今天开始,你要练毛笔字。”
“为什麽!为什麽要练毛笔字,不是刚练完钢笔字吗!”
“钢笔是现代,如果你穿越了到了古代,那里可没有钢笔给你用。”
“谁说我要穿越了!世界上根本就没有穿越!”
“我说有穿就有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