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尸体的肌r_ou_组织都已经溶解了。”大宝说,“皮肤也都鞣革化了,头发虽然还在,但是不知道毛囊保存得如何。他的dna我们应该取什么检材呢?骨骼还是牙齿?”
“泥炭鞣尸的骨骼、牙齿也都因为脱钙而x_i,ng状大变,但是牙齿有牙根深埋于下颌骨,所以我觉得应该是牙齿更加靠谱一些吧。”我说,“大宝你想办法,拔颗牙。”
这可不是一个简单的活儿。本来新鲜尸体的牙齿就非常难拔,这具牙齿已经脱钙的尸体,更难。夹住牙齿的力度太小的话,摩擦力不够,拔不下来;但是如果力度太大了,牙齿就会被夹碎了。
不过大宝这个看上去很糙的汉子,做这些细活还是比我要强上不少。
在我刚刚进行完尸表检验的时候,他就顺利拔下来了一颗磨牙和一颗尖牙。当然,是建立在夹碎五颗牙的基础之上。我让大宝把他的两个作品小心地放进烧杯里,然后用酒j-i,ng浸泡一下。
尸体的表面,看不出任何致命x_i,ng损伤。唯一可以说是损伤的,就是胸部的两片皮肤颜色的改变,以及两枚针眼。
一枚针眼是在死者的左手手背上发现的,针眼被一块黑色的纱布覆盖。其实不难看出,这块“黑色的纱布”,应该是医院常用的针眼贴。不论是谁,在去医院打点滴的时候,护士都会送你这么个“礼物”。只是原来它是白色的,经过污泥的浸染,变成了黑色。
另一枚针眼位于死者的右侧臂弯里,是经常抽血的位置所在。
看上去,这是一个刚刚去医院就诊的病人,抽了血、打了点滴。可是,仍有一个疑点不能解释,那就是死者臂弯里的针眼下方,没有发现任何的颜色变化。按理说,这样的抽血动作,技术再好,也难免造成一些软组织损伤,从而导致尸体皮肤和皮下的颜色变化。不过这个针眼下方,确实没有。
胸部的皮肤颜色改变更加蹊跷。在死者的胸部r-u头两侧,仿佛有一些印痕。但是印痕又不太清楚,我们无法判断这个似有似无的损伤是否真的存在。既然搞不清楚损伤的x_i,ng状,我们决定用记号笔先画出印痕的轮廓,再做定夺。
我和大宝分离了死者的胸部皮肤,然后一面看皮肤正面,一面看皮下组织,慢慢地,我们把这两块不清楚的皮肤印痕画了出来。
这是位于死者左胸部和胸部正中的两块类方形的印痕,方形没有棱角,取而代之的,四角都是圆弧。
我和大宝一人站在解剖台的一边,凝视着这两个规则的印痕。
“电除颤仪!”还是做过急诊科医生的胡科长最先反应过来,“这明明就是电除颤仪留下的痕迹啊!死者被医院抢救过!”
我恍然大悟,说:“我说他右臂的针眼怎么没有出血,这就是没有生活反应7啊!如果死者是经过抢救,那么人工呼吸、推注肾上腺素、电击这些动作都是必需的。人工呼吸咱们看不出来,其他两个动作咱们都可以看出来!”
我们都知道,在死者濒临死亡的时候,如果人工呼吸不能奏效的话,用电除颤仪电击被抢救人的胸部,还是有一定概率把濒死期的人从死神手里夺回来的。肾上腺素在抢救一些休克的病人时,会起到很明显的作用。
“也就是说,死者在死亡前,经历过抢救?”我有些诧异。
“那就调查医院啊!”大宝说。
“查什么医院?”我说,“医院每年抢救那么多人,你查得过来吗?而且,在医院死亡的人,都会有登记,那么谁还会这么无聊,把尸体拖那么老远去埋掉?”
“不是在医院死的,怎么会有抢救的痕迹?”大宝说,“电击,加推注肾上腺素?”
“会不会是,医院搞的鬼?”胡科长说,“出了医疗事故,怕担责任,然后直接埋尸?”
“别开玩笑了。”我摇摇头,说,“医疗纠纷有处置的程序,即便是医疗事故,也有医院担着,个人哪儿有必要埋尸?而且,你去哪家医院,觉得能在医疗事故死人后,神不知鬼不觉把尸体挪出来埋了?”
“那……诊所呢?”大宝说。
“诊所有电除颤仪?”我说。
“一般诊所都是看看小病,几乎都不会去配备这些大型抢救设备的。”胡科长说。
“那是怎么回事?”大宝问,“从整个尸体的情况来看,这明明就是一起非法行医,非法用药而引起药物过敏,导致过敏x_i,ng休克,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案子嘛!”
“你的这个观点似乎能把所有尸体上的痕迹都串起来,但是有两个关键点都不符合。”我说,“其一,非法行医的都是地下的小诊所,你见过非法行医的诊所里还配备电除颤仪?其二,过敏x_i,ng休克会导致尸体有很多征象,比如皮疹、喉头水肿、消化道出血等等。这具尸体虽然年代很久远了,但是是保存型尸体现象。连针眼我们都找到了,如果有这些反应,我们完全可以通过颜色变化来发现。可是死者连喉头水肿都不存在,你又有什么依据说他是过敏死?”
“这……”大宝一时语塞,“那我就再也想不出能合理解释的过程了。”
我摇了摇头,说:“一时搞不清楚也是正常的,但是尸源查清楚了,说不定一切都清楚了。现在我们看到的,至少有一点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