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初威廉姆斯选择加入普罗维登斯大学,后来由于他喜欢的球队教练里克·巴恩斯离开了,所以威廉姆斯又转到马绍尔大学,在这里他遇到了良师比利-多诺万,后来多诺万也离开了马绍尔大学,不是说好了大学主教练工作比较稳定吗,一干就是几十年,怎么他来的学校,教练都走了.......
因为威廉姆斯追随自己的主教练,后来他跟着多诺万一起去了佛罗里达大学,成为了首发控卫,场均可以得到17.1分和6.7次助攻。
这一年他已经是大四球员,应该要参加选秀大会了,本来有一个光明的前景。
结果场外事件又影响了他,他吸了一些不该吸的东西,此后被学校出名,连最后20场比赛也没打,然后以一个并不光彩的形象参加了选秀大会。
这职业生涯前的经历,妥妥的就是男主角的最佳模板,要不是最后一项实在太过分,高低给他整两句。
约翰斯塔克斯是第一次和贾森威廉姆斯对位。
这个大龄新秀的运球很娴熟,目光始终盯着前方,也不和他对视。
做动作的时候,并不是很夸张,感觉也是比较平平无奇的新秀嘛!
真思考这家伙怎么就成了首轮第七顺位球员球员时,贾森威廉姆斯突然突破了!
正面强突?
斯塔克斯根本一点都不慌,感觉愣头青是不是有点想的太简单了?
结果就在两人要接触的一瞬间,对方忽然像一个幽灵一样,在他的面前完成了一记快速到极致的转身!
片叶不沾身,潇洒过万人.......
小陀螺转过之后,国王队传统的普林斯顿还没整起来,自己就已经形成了可以攻框的良好局面,直插勇士的腹地。
眼角已经看到了协防过来的八号。
威廉姆斯假装往另外一侧看去,实际上却选择了背后传球.......
他甩了一下头发,有自己都帅到。
心想这个球肯定是个好球了,就看侧翼的队友能不能把握这个绝对空位的机会了。
一传出去他又有些后悔了。
哎呀,应该再做个背后运球的花式动作,然后在往右假传球的基础上,实际上却往左传出,这样似乎更帅一点的嘛!
搞不好还能上十佳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