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节  红尘有幸识丹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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哀伤如挟裹着雪花的北风扑面而来,无孔不入,一直钻到骨头缝里。

水墨给他披上棉袄,道:“不如我们去落虹桥码头转转,顺便买点年货。”

半天没有动静,水墨准备放弃了。丹青却忽然扭过头来,一笑:“也好。”

两人穿戴停当,出门雇了辆小车,直奔西南而去。

过了天钥桥,便渐渐热闹起来。许多人顶风冒雪,赶着车子,挑着担子,背着篓子,往码头集市行去。

车子渐行渐缓,到了新月桥,前方人山人海,说什么也走不动了。

水墨摸出十个铜板递给车夫,拉着丹青跳下车,见缝c-h-a针的往前走。

丹青只觉得各种各样的声音充塞着耳朵,兄弟俩紧挨着说话都要放开喉咙大嚷。人群蒸腾的热气将天空中的雪花全烤化了,竟然感觉不到在下雪。不一会儿,就感到浑身发热,额角冒汗,想停下来也不可能,只得随着人流往前挪动。

看到想买的东西,得费尽九牛二虎之力才能挤到摊贩面前。买完之后,背着货物再挤出来则是更为艰巨的工程。好在二人年轻力壮,身手灵活,走到集市尽头时,东西也买得差不多了。前方就是码头。已近年底,外地船只早已离去,本地船行也歇工了。和集市的热闹相比,虽然不过几步之遥,码头却简直冷清得不像话。

丹青和水墨不约而同的回望集市,只见人头攒动接踵摩肩张袂成荫挥汗如雨。两人看看脚下一大堆东西,相顾骇笑,不敢相信自己刚从那里面挤出来。

“咱们去码头看看吧。”

落虹桥码头是整个西北地区最大的码头。站在整齐的青石台阶上望去,江面浩浩荡荡,苍茫开阔;江心没有结冰,一片氤氲水雾。眼前的景色兼具壮丽凄清之美,两人不禁看得入了神。

忽然,前方出现了一队隐隐绰绰的船只,高大华丽,有若海市蜃楼。

“师兄,那是什么?”丹青扯扯水墨。

附近几个收拾东西的船工也停下手里的活计,一边眺望一边议论着。

眼看船队驶近,打头的楼船上飘着一面红底金字大旗,上书龙飞凤舞一个“逸”字。一个眼尖的船工惊呼:“啊,那是逸王殿下进京贺年的船队!”

接近码头,船队慢了下来。

“他们要在这儿登陆上岸吗?”水墨问旁边的船工。

“不会。只从这儿过。前边另有官家专用的码头。”果然,头船上放下一艘梭子小艇,飞快的往前驶去,看样子是报讯去了。

另一个船工笑道:“亏得逸王殿下不从这儿上岸,否则那些赶集的小娘子大婶子们还不打破头!”

集市中也有人发现了船队,一些好事者纷纷往码头跑来。丹青大叫不妙,想要退出去已然不及,瞟见河滩上翻过来晾着好些小船,招呼水墨一声,抱起东西几步跳下码头,手脚并用爬上了其中最大的一艘。

这时码头上边已经里三层外三层站满了人,一些人也仿效丹青兄弟两人的样子,下了河滩,爬到船上。不过绝大多数人随身都带着不少东西,没法跳下来。女人们到底要顾着脸面,不敢下来。丹青站在狭长平坦的船底板上,颇有得天独厚之意,瞪大眼睛专心致志的瞧热闹。

一共五艘船,中间最大一艘足有三层高,朱漆金粉,雕梁画栋。这就是逸王赵承安的坐船。听得人声喧哗,承安从房里走出来,向岸边的百姓招手致意。今天他并没有穿王爷服饰,只是一件金缎滚边紫色长杉,腰围羊脂玉带,身披墨呢大氅,却越发显得长身玉立,风采流动,清贵逼人。头上八宝金丝冠,衬得一张脸莹莹生辉,眉如飞羽,眼似点漆,往人群中这么一扫,便赢得欢呼掌声无数。等到他微笑招手,岸上的女孩子们再也忍不住尖叫起来,一时香巾罗帕共舞,绢花锦囊齐飞,往逸王船上扔去。

“哈!”见此奇观,丹青不禁失笑。看了一会儿,转头对师兄道:“这个什么逸王殿下,可把西棠大哥比下去了!”水墨莞尔。

眼见船队经过码头,又缓缓远去,岸上众人手挥目送,依依不舍,堪比后世追星族粉丝们见到心中偶像的情景。

“有钱!真有钱!气派!真气派!”丹青摇头啧啧两声,有一句话压在舌头底下没说出来:只怕搜刮了不少蜀州民脂民膏吧。

其实丹青还真是冤枉了承安。往年或走陆路,或走水路,虽然同样引起明星效应,却也没有这么招摇。今年因为蜀州刺史马亭云举家北返,上京叙职卸任,和逸王顺道一起走,再加上地方官僚士绅进献给皇帝的各色贺礼,人员物品实在太多,这才借用了水师的大船。

马亭云看承安意气风发的进来,肩头还挂着不知哪家姑娘扔的绢花,捻须笑道:“谁家年少足fēng_liú,妾拟将身嫁与不能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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