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7节  不要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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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做我爸爸吗?”

他点头,说他很喜欢我。

从来没有人说过喜欢我,于是我跟他走了。

那时候我的性格已经非常扭曲了。

我经常烦躁,喜欢抓些流浪的猫猫狗狗来打折它们的腿,掰掉它们的牙齿。哀嚎和血会让我冷静下来,还能激发一丝丝的愉悦感。但孤儿院里的活物实在有限,我找不到能虐待的东西,只能自残。

我经常想,是不是亲生父母早就看出来我是个疯子才会把我扔掉。

这个男人没有问我是不是有什么病,没有提及我的身世,也没有问我为什么要在这么热的天气里穿着长袖和长裤,他只是把我领到院长办公室,办理了领养手续。

那年我七岁。

我又一次走上了小时候走过的那条路,不同的是,这次我没有追着车跑,而是坐在车里笑。

家门是女主人开的。她看到我以后非常高兴,不停地夸我长得好看,拉着我梳洗打扮,语速很快地说了些我没记住的话,把我带进了自己的房间。

我穿着崭新的衣服,头发和身上都是香喷喷的,但女主人看我的眼神变了。

刚才洗澡的时候,她看到了我身上大大小小的伤,有一半伤口都在手腕上。

“我在孤儿院里经常挨打。”

她很明显不信这套说辞。

养父依然很喜欢我,每天会和我说早安晚安,还会在上班前向我索要一个亲吻。

后来他们让我去上学。学校里的孩子并不比孤儿院里的可爱多少,我经常和他们打架,没有一个人能打得过我。

父亲来学校的次数越来越多,但他从未教训过我。他给了校长很多很多钱,多到我可以在学校里横行霸道。

可即使是这样,我也不想上学。

最可怕的是,我越来越看不得他和母亲亲热。

我黏着父亲要和他一起睡,霸占着他的拥抱和接吻并以此为乐。

其实没有多喜欢这个男人,也没有什么不抱着人就睡不着的怀习惯,我只是喜欢看那个女人生气。

我对女人好像有一种天生的厌恶。

讨厌她到什么地步呢?大概是我在门外看到屋里有火光的时候把门锁上了吧。

可是我万万没想到,本来已经上班去的父亲又折返回来拿东西,然后义无反顾地冲进了滔天的火海里。

我最喜欢的颜色吞掉了我最喜欢的人。

我又什么都没有了。

不想进孤儿院,就得赶紧跑。

我在街上晃了三天,饿得站都站不住的时候,两个男人走过来问我,我的爸爸妈妈在哪。

“都死了。”

养父曾经给我起过一个名字,但是也被大火吞掉了,所以我告诉他们,我没有名字。

他们叫我“苏窈”。

那时候我还没上初中,不懂得什么“窈窕淑女”的典故,只知道这名字拗口又难写。

后来他们中的一个人去了国外,我和“父亲”继续一起生活。

他说他叫苏河。

我觉得我们的名字很配。

后来我发现,不止是名字,我们简直是一模一样的人。

他是个杀人犯,而我热爱鲜血和哀嚎。

高中生活实在无聊,我为了找点乐趣,加入了学生会,后来成了会长。

再后来的事你们都知道。

我过着众星捧月的日子,所有人都想巴结我,心情好的时候我也会和她们一起出去玩。

我去过一家咖啡店,店名叫“遇见”。

在这里,我遇到了一个女孩。

她像极了我的亲生母亲。

.

我叫邓丽丽。

我出生在一个很小的地方,家境贫寒,生活艰苦。

其实我和大多数穷苦孩子的童年没有什么两样,一边帮家里干活一边努力学习,偶尔躺在田里做做出人头地的梦。

巧的是,我y-in差阳错地考上了一所重点高中,还真的去报到了。

也是从这时候开始,我才知道自己有个不为人知的故事。

来报到的新生很多,母亲陪我一起排队等着填表格。等了半个小时也不见前面的队伍有移动的迹象,中途母亲去了趟厕所,再回来的时候就有些失魂落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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