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客赶到时,思归魔性大发,她杀红了眼,遇人杀人。直到碰到剑客冰凉的手,她才稍稍回神。
很快,剑客和思归并肩作战,两个都是不要命的打法,生生地吓坏了前来寻仇的仇家。
“真是疯子。”
风吹散了这句话,仇家趁机溜走了。主使者一逃,那些花钱召来的打手,自然不会恋战,耍了花招,溜了。
大难不死的两人,互相疗伤。彼此都是彼此的彼此。
望着眼前袅袅炊烟,他们又得换地方了。
这一次,他们逃到大草原上,两人伪装成商人,混入异国。
逃到大草原上的剑客,开了桃花运,草原小公主看中了剑客。
思归揪着剑客的假胡子,说:“她到底是看上你哪里了?”
“大概是看我长得俊。”
“难道草原上的男子不如你长得好看。我瞧着金花家的小儿子长得蛮好的,你没看到一群姑娘在他后面追着跑呢。”
“那小子肉粉粉的,嫩得很,让他背一只小山羊,他都能叫苦连天。手不能提,肩不能扛的,哪像个当家的。”剑客整理草药,将今天购置的草药,分门别类。
“他还小,你怎知他将来不会有大作为。”思归垂眸一笑,道,“你不会吃醋了吧。”
“小孩子,吃什么醋。”剑客嘴硬。
“他好看。”思归说。
“我威武。”
思归扑哧一笑。
剑客拦腰抱起思归,进入内室。思归被剑客压在身下,她别扭地说:“白天呢!”
“白天有白天的情趣。”
话一落地。剑客便和思归缠绵,一室春光,旖旎无限。
剑客和思归过起了平凡的日子,夫妻俩忙着打理药铺,恍惚间,过去那些冰冷的日子只是在回忆里出现过,现实中好像从未有过。
命运再次伸出了手,他们居住的小镇遭到异族的袭击,到处都是烧伤抢掠。
思归和剑客连夜逃路,以他们的身手,保命不成问题,偶尔搭救一两人,也不成问题。
但他们不想招摇,逃的路上始终未出手。然而,总有意外的时候,一个小女孩凄凉的哭声,引起了思归的同情。
思归和剑客夫妻多年,却从未生育孩子。她的身子,终究被天牢里的大刑损坏了。没有生下剑客的孩子,是她最大的遗憾。
一个女人,看到稚嫩的孩子,心总会柔软几分。
思归动容,她不能眼睁睁地看着一个女童,被人玷污。
思归出手救下女童,带她一起逃命。女童告诉思归自己的父亲是一名将领,只要他们将她送回家,她的父亲定会以上宾之礼待之。
女童颤抖着说完话,她就怕他们半路抛下她。
然,这一次,思归和剑客将女童送回了家。做好事不留名。
思归和剑客再一次沦落天涯,不知何处是家。
命运让他们颠沛流离,四处流浪,毫无归属感。
一日,剑客和思归一起骑马,看那日落日升,白昼交替,思归说:“我们这一次真的无人打扰了。”
“战火连天的岁月,有片刻的宁静,是很多人所求的。”
“天涯,如果有一天我走了,你会不会去找别人。”
剑客猛地抓住思归那只捣乱的右手,声色俱厉,“你是要我死在你面前,你才甘心是不是。”
“天涯,你生气了?”思归撒娇,她扑进天涯的怀里,此刻的她,只想当一个只依靠丈夫的小女人。
剑客低头凝视服软的思归,没脾气了。
思归一向冷冰冰的,难得她懂服软。看来,艰苦平凡的生活让她改变良多。
“我只会对你生气。”剑客坏坏地说。
“就你会欺负我,别人可不敢的,我手中的剑,比他们的嘴快,也比他们的手快。”思归骄傲地说。她可是有名的刺客,在排行榜上曾经排名第二,虽然,洗手多年,但不表示她的剑法比一般人差。
“真拿你没办法。”剑客摸了摸思归的丝发,说,“夜凉了,我们回去吧!”
剑客解下自己的披风,为思归穿上。即使思归也有一件披风,可他总担心思归会着凉。
第一百六十二章 巨星(三十一)
剑客想要陪思归一辈子,可思归的一辈子,却只是短短的三十年。
思归瞒着他中毒的事儿,所以,当剑客现思归的病状时,已经来不及了。
养父曾说,背叛他的人,都不得好死。确实,他做到了,思归的毒,在她入养父的门时,便被种下了。
如果,甘愿做养父手中的刀,她每年都能拿到一颗解药,治标不治本,能活着却活得不快乐。
如果,背叛了他,便等着中毒身亡吧!少则五年,多则十年。
思归终是抛弃了她的养父,这头吃人不吐骨头的恶狼。离开养父后,她多活了十年。
这十年,她都跟剑客在一起,一点一滴的相处,一点一滴的快乐,一点一滴的悲伤,她都觉得自己是偷来的。从前,她的喜怒哀乐,深藏于心,未曾表露。在人前,她素来是冷漠的。如今的她,幸福多了。就是这偷来的幸福,使她战胜了内心的恐慌。
明知道自己寿命有限,她却想陪他一起过这漫长的日子。
有时她觉得自己很贪婪,很残忍。她想过,要是剑客现她死了,他会不会以身殉情呢!有时,她又想拒绝他的好,不想跟他有过深的交集。自己一个人过,也不是不能生活。但想想,一个人生活,实在是太孤单了。当她品尝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