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马阳早已放下“架子”了。“架子”是什么?那是一种包装,就像一个人走进澡堂子一样,一旦脱了那身衣服,人就成了一模一样了。
是啊,当一个人成了被审查者的时候,你身上所有的“光环”都失去作用了。你已不再是一个县的一把手,不再是百万人的主宰者。在长达半个月的时间里,当他经过连续的秘密迁移,在从一个县解到另一个县的途中,吃过各样宴请的马阳充分体会了饥饿的滋味。到了这时候,他才刻骨铭心地明白了什么叫做“尊严”。
那一天,在押解的途中,路过一个乡村小镇时,他突然看到了路边上的一个卖猪头肉的小摊。于是,他说:报告,我想吃块猪头肉。
押解人员经过短时间的磋商,终于同意了。同时给他约法三章:不准说话;万一碰上熟人不准打招呼;有事先报告。于是,就在那个小摊旁,两个人夹着他坐下来。他狼吞虎咽地吃了一块后,又说:报告,我还想再吃一块。于是就让他又吃了一块。
吃完后,他再一次要求说:能不能让我再吃一块?就让他再吃一块……
吃完后,他又看见旁边竟还有一个卖胡辣汤的摊子,就说:报告,我想喝一碗胡辣汤……
就让他喝了一碗胡辣汤。喝完后,他说:报告,我想再喝一碗。就让他再喝一碗……
在那个地方,他一连吃了三块猪头肉,喝了三碗胡辣汤!那么脏的一个小摊,却是他这么多年来,吃得最香的一顿饭!真香啊!人是什么东西呵?!在此时此刻,又有谁知道他是一个县委书记呢?
他知道,查他是有备而来,这件事是王华欣一手策划的。要说问题,也就是那个事了。那个事是他的一个大失误!那个事单独来看,是致命的,但要综合起来,也许还不至于。现在,就看他们到底了解多少情况了。
不错,谢丽娟从那笔钱中提走了一百万。可这钱是打假打来的,是在买卖中的一种转借,仅仅是方式上的暖昧。况且这一百万并没有经他的手,他在中间仅仅是起了某种无法言传的作用而已。
而他所起的作用是无法查证的。就是那姓黄的站出来咬他,他也说不出来实际的证据。他会说他打了电话,可时过境迁,有谁能证明呢?
除非他录了音,可马阳断定他当时没有录音。这里边只有一种可能。那就是那姓黄的和谢丽娟同时站出来证他,如果他和她同时站出来咬他,那他就无话可说了;然而,就目前的情况来看,小谢是不会站出来害他的。
她决不会。现在,马阳最担心的是,小谢会不会好心办错事?她如果对他们说,我现在把钱退还回去,那就大错特错了!这件事的起因就不是钱的问题,他们要搞的是人,他们针对的就是他马阳,你要是把钱交出来,就正中他们的下怀。要是小谢为了救他而取这样的下下策,他马阳就永无出头之日了!
这是他最大的担心。
太荒唐了。他本来是打假的,是想给老百姓办好事的,可办着办着却办到自己头上来了。他知道,要认真起来,王华欣的问题比他大得多,也比他严重得多,可现在人家却成了查处你的人!那么,就只有让他们查了,你还不能不让他们查。
事情就是这样,你无话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