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此,戈登警长只能答应。虽然他掌握着警察局这个利器,但是哥谭市的局势比别的地方都要混乱,作为公权力的代表,戈登警长只是这里的底层人物,必须向本地的权势家族低头。
可是只带十个人的话,带上谁会更好一点呢?
是这次在信息搜集方面显露头角的弗恩,还是在追踪方面还算不错的埃德蒙?或许徒手搏击最好的阿诺德也可以带上,安格斯似乎也也是一个非常有潜力的小伙。
可惜哥谭警局的人才实在是太少了,优秀到可以调走的人都离开了这个混乱之地,留下的大多是老弱病残、能力低下的凑数者。
即便是算上戈登自己,才只有八个人选。好在一边的文员给他一个不错的建议。他应该去找那位夏洛克·福尔摩斯先生和伊萨小姐帮忙。他们才是破案方面的天才。
对待这样的邀请,正想见识一下“民风淳朴哥谭市,人才辈出阿卡姆”的夏洛克和张鱼都心情愉快地接了下来。尤其是夏洛克,他已经迫不及待想要感受一下这个充斥着罪恶的城市的另一面。这里是犯罪分子的天堂,也是咨询侦探的游乐园。
自从来到了哥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