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这首歌她只在外面唱过一次,就是唱给米行的那个人听过。
“他说想听我唱歌,我就唱了自己熟悉的,他又说想听没听过的,我……我就一下子想起了这首歌,也许……也许当时附近有什么人听到了,所以记住了……”
☆、第65章
不论原因如何,事情既然已经发生,再去纠结是对是错不过枉然。
许编辑把这件事告诉了报社,可报社也无能为力。毕竟歌曲已经被人盗走发布,就算你站出来说别人盗走了你的东西,却也根本无法证明,还要谨防他们反咬一口。
名声对这个年代的文人是很重要的,如果不怕跟那些人争执丢脸的话,倒是可以出面对峙,但关键是不能为了打老鼠而碰坏了玉瓶,那结果就得不偿失了。
没办法,这个哑巴亏看来是吃定了。
此事虽然遗憾,但发生了也就发生了,不能总是放在心上。只是三姐不肯原谅自己,一直责怪自己不谨慎,在外面唱了那首歌。无论雪兰和李氏怎么安慰她,她都忘不了那件事。
当人们越在意一件事的时候,就越容易钻牛角尖,一开始三姐还认为是自己不小心,被路过的人听到了那首歌,可是过了两三天后,她就开始疑神疑鬼了。
一天晚上,雪兰正在电灯下写作,三姐一个人走进了她的卧室。
“五姐,我……我心里有点事,想跟你说说……”她一脸犹豫地开口。
雪兰以为她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