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许,就是所谓的身不由己。
第一次,他领悟了这个成语的意义。
一夜,很快就过去,再次醒来,已经是白了
迷,疯狂的迷恋,我就是喜欢总裁,我的北北。跟你说,男女主角在清晨,开始
收回记忆,花阡陌的耳边,想到闺蜜曾经在她耳边说的话。
男人,在早上,那方面都是很厉害的,所以说
花阡陌抬手,一阵羞辱感,油然而生。
可惜,白衣男子不会给她第三次打他的机会。
“恼羞成怒”白衣男子的耳根,变成粉色。
但语气依旧不卑不亢,彷佛一点紧张或者歉意也没有。
“放开我。”花阡陌脑袋晕晕的,该死的,看样子,她是喝酒喝醉了。
莫名其妙的,醒来在你最讨厌的男人怀中,这也不要紧,要紧的是你还踩到雷点
“嗯。”白衣男子松开花阡陌的手,花阡陌如获大赦逃开。
打也不打了,白衣男子的功力,远远在自己之上。
再说,现在灵气用不了,她一个女子,未必会打得过这头饥、渴的狼。
哪怕她会跆拳道,也不敢贸然行动,这种事情,吃亏的总是女孩子。
“你娘难道没有交过你,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你处处发情,就好吗”说到这里,花阡陌噎住。
羞死人了,可是,他却还一副什么都没有的样子,更是让她火大
“勉强。”两个字说出,白衣男子站起来,慢条斯理的整理稍乱的衣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