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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从酒店大门出来,迎着早晨的太阳,两人正式开始了这场注定艰难而充实的旅行。
因为昨天晚上的新闻事件,王钟为了保险起见,没敢多逛,在附近的一个地摊上买了两双最老式的白色球鞋,然后便朝着西边的方向而去。
出五羊城的时候,身上幽默细胞空前爆发,王钟盯着头顶的烈日,忽然冒出一句让王博文笑的疯癫的话,“哈,再来两个人,咱们都能取经去了。我是大师兄,你是二师兄,赶紧找师父去。”
……
因为每天至少要完成四十五公里的行程,为了最大限度上的保证持续作战能力,也为了照顾王博文的速度,王钟安排了堪称详尽的时间表。
按匀速每小时跑十公里计算,上午跑两小时,中午休息三小时,下午跑三小时,然后晚上在陌生的城市游荡,体验市井百态。
连续几天,任务完成还是很不错的。
从五羊城一路出了广.东省,渐渐深入广.西境界。
其中发生一个小小的插曲,在五羊城西边将近五十公里的国道上,两人正在跑的时候,见到了一场奇特的争斗,让王钟停顿了半天时间。
破旧的国道上,两边都是崇山峻岭,路面坑坑洼洼,来来往往的都是那种四个轮子的小型货车,毕竟如此破的路,重型卡车之类的根本无法通行。
车上拉的是锰矿石,大概是当地富产的资源,路上到处可见紫红色的碎屑,像是老旧不堪的路面上渗出的血。
王钟见到的场景是一场鹰蛇斗。
黄昏时分,一条一米多长花纹斑斓的蛇,在路面上蜿蜒而行,大概是想从公路一边的树林游到另一边,而就在这时,一只在半空盘旋的鹰忽然盘旋而下。锋锐的爪子,狠狠把蛇按在路面上。
蛇在挣扎着,像是一条鞭子不住击打路面,发出咻咻的声音,老鹰扑腾着翅膀,想要把它抓到半空。
一对生死仇敌,斗的如火如荼。
而就在这时。意外却发生了。
夜幕中,一辆没有载货的货车飞速奔驰,大概是想天黑之前回家,于是速度飙升到一个极致,路过这一蛇一鹰的时候,大概司机自己都没注意。他的车把老鹰的一只翅膀挂伤了。
老鹰流出殷红的血,蛇却精神大振,抓住机会,狠狠的缠住老鹰。
挣扎,翻滚……搏斗了将近两个多钟头,终于是都筋疲力尽。
然而,路面上都被一滩鲜血染红。两只倔强的生物出于本能,却是谁也不肯先妥协。
宁愿是死,也不妥协。
王钟站在路边,一直静静的看着这一幕,心中忽然有种说不出来的震撼。
争。
你死我活的争。
王钟对这个字隐隐有所领悟,在原地打了好几趟拳,明显感觉心中某些地方通达了许多,然后像是拜佛一样。朝着两只生物的遗体鞠了个躬,在路边挖坑把它们埋了。
王博文对王钟的动作感到莫名其妙,本想着今天晚上或许有一顿美味的蛇羹,却泡汤了。
平心而论,王钟没打算教给他自己从季华那里学到的东西。
不是因为门户之见等等什么蛋疼的东西,只是因为不合适。
季华创造出的这门功法,与其说是武功。倒不如说是一股子精气神,是一条道。
大争武道。
没有具体的招式,没有具体的路数,只是一个字。争,争先机,争气势,争活路……
这样的境界,王博文现在还根本理解不了,包括修身阁中大部分的学员,也根本理解不了。
有句话叫做,一朝悟道,鸡犬升天。鸡犬升天的前景虽然美妙,但在悟道之前,却是需要作出大量的积累,如水滴石穿般的努力,才能厚积薄发。
……
第七天。
整整一个星期,两人即将走出广.西境内,而经历了这七天的适应,速度也越发快了起来。
王钟身上倒是没什么变化,因为他本来就黑,再变也变不到哪去。
而王博文,整个人却是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身体消瘦了一大圈,却更显精装,原本白白嫩嫩可以媲美少女的皮肤,也被晒成了健康的小麦色,偏黑,咧嘴一笑,显得牙齿特别白净。
最主要的变化还是气势,如果说之前的他是一头小绵羊的话,那么现在,就是一头吃苦耐劳的壮獒,虽然距离恶狼、猛虎还有很远的距离,但身上已然隐隐有了一股子锐气。
用王博文的话说就是,“老子现在穿上一身西装革履回去老爸的公司,他们绝对认不出我是那个好吃懒做耳根子软的羞涩少爷,估计会有一大半人把我当成新上任的变态总监,哈哈。”
阅历和苦难,的确是男人身上最宝贵的财富,是花多少钱都买不到的。
……
一条满是泥泞的小道,大概是前几天下过雨,原本就不宽的路面有了积水,几乎和两边的田地连成一片。
一脚踩下去,便是软软的一片淤泥,渗入鞋子里,滑滑腻腻的,或许还有某只不幸的小虫子,想想都觉得恶心。
不过,两人一步一步走着,如履平地。
经过七天的跋涉,这样一小段几乎没有落脚之地的泥路,对他们已然造不成任何威胁。
绕过一个弯道,前面是一片更大的泥泞,路倒是宽了一些,两边生长着不知道什么物种的大树,把这一片“沼泽”牢牢圈在其中。
瞳孔一缩,王钟见到了让他终生难忘的一幕。
是个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