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浅白却透出金影的质感,只要加工成布料,再通过剪裁,可以说,世界上再也找不到第二件的珍贵,更别说把它穿到身上的还是光的至高主宰。
被普罗塞穿上的衣服,那怕仅有一次就会被丢弃,但其本身的价值依旧超过被长久使用的同类。
所以可以想象,当这个光团变成衣服再被至高神穿上,那个价值……几乎可以与世界等同了!
独一无二!除了独一无二再也没有第二个词合适!
一想到自己会创造出和陛下一样独一无二的事物,缇依拉体内的血就沸腾起来,她的脸颊透出诡异的红晕,看的狄斯梦娜嫉妒不已。
对缇依拉这么重要,放出去能惹起众神之间“圣战”的光团,说的再多,再重要的光团……也不过是普罗塞为了哈迪斯而随手揽下的光线而已。
为了恋人不需要闭着眼睛走路,这个光团的本质含义就是这么一个甜蜜的意思。
普罗塞冲着哈迪斯伸出手,笑道:“拉着我,我带你走。”
这语气柔的身上酥酥的。
哈迪斯一时反应不过来,为什么在冥界时候还显得脾气怪异的普罗塞,一上了大地就突然和蔼可亲起来。
但是他没有多想,只以为是自己的礼物让恋人再度有了好心情。当然他也怀疑,普罗塞比起冥界更喜欢地上的风景,思忖着回头要再改造一下爱丽舍。
哈迪斯大脑还在思考,身体却一点儿也没耽误的握上那只手,普罗塞合上手掌,异常天然的秀起恩爱。
“我们走吧。”
他和冥王相对而视,传递的是含情脉脉。
所以……早该走了吧!
好想吐槽啊!
这里正好缺了个能吐槽的人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