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喜欢一个人,但是这个人已经和他的生活错开了。而且这个人,也不会再参与他的人生。
陆瑾瑜觉得,他和陈臻之间,已经有了很多缘,缺了一点分而已,不算太糟。从高中到大学,联结三个城市,还能分别再重逢,很奇妙了。
但他并不知道,这样重逢的奇妙缘分,得益于陈臻的努力。
(二)
陈臻小时候是个有些高傲的小孩,年纪小但是成绩好,老师同学都赞叹。在陆瑾瑜的记忆里,十五岁的陈臻穿着蓝白的校服,坐在第三排,低头认真写字,剃的头发有点短,露出雪白的脖子和耳朵,除了发型,长得像个小姑娘。
他一惊就睁大眼睛,一怒就面无表情,十分有趣。
这些记忆是他在美国反复回忆陈臻的时候逐步加强的。
他和陈臻曾经一起吃午饭,一起聊天,一起看报纸,一起和高二的学生打篮球。到了大学,陈臻和他一起上课,一起出去访古,一起喝酒,一起散步。
陈臻和他做过很多事,他都能记起来。可是这些事,其实很平常,关系好一点的男生都会做。这些他反复描摹的记忆,于陈臻而言,可能再稀松平常不过。
陆瑾瑜是个理智克制的人,他知道国外和国内的环境不同。来自同性的爱慕,会给一个取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