竟是不敢阻拦。
程廷礼在天津有好几处公馆,每处公馆都藏着娇,唯有此刻住的这一处宅子最素净,因为大少爷来了,硬生生的挤走了此地的阿娇。程廷礼在这一方面,素来是洒脱的,不瞒外人,也不瞒儿子,但是把儿子和阿娇放在一起,儿子是二十几岁的大小伙子,阿娇也是二十几岁的大小伙子,怎么看都像是不大对劲,于是他难得的意识到了自己的父亲身份,竟然一狠心,把他的宝贝给遣送走了。
公馆是座西班牙式的三层洋楼。大少爷乘坐汽车回了家,进门张嘴就问小鹿。一名副官迎了上来,低声笑道:“大少爷,鹿少爷在那边儿小客厅里坐着呢!”
大少爷脱了西装上衣,像怕吓着谁似的,拐进一楼走廊,轻轻的往小客厅里走。小客厅是程廷礼会见亲密客人的地方,位于走廊尽头。大少爷抬着头向前走,一边走一边就见那小客厅的房门开着,而客厅里,此时此刻,应该是正坐着小鹿。
一身的力气往下走,一直运到了脚趾头上。大少爷走成了野猫猎豹,毛发抖擞无声无息。今日整天都是阴天,屋子里昏暗,走廊里更是黑洞洞。他盯着尽头地面那一小片青灰光明,屏住呼吸慢慢的走。
及至终于走到了门口,他收住脚步,隔着一层水晶珠帘,他大睁了眼睛向内看。
小客厅面积不大,面对着窗户摆了半圈皮沙发。有个西装青年背对着门口坐在沙发上,肩膀端正,腰背挺直,整个人如同被冻住了一般,孤零零的纹丝不动。
大少爷闭上眼睛稳了稳心神,然后像要做出什么大动作似的,一咬牙一狠心,猛然抬手撩起帘子,在迈步的同时发出声音:“小鹿?”
沙发上的青年缓缓站起了身,又缓缓的转向了大少爷。背着满窗黯淡的天光,青年微微的一躬身,用冷淡而又粗砺的声音做了回应:“大少爷。”
大少爷听了他这个称呼,登时愣了一下,同时彻底看清了小鹿的面貌。
小鹿的面貌,让他暗暗的也很惊讶。
小鹿穿着一身过于合体的西装,太合体了,箍着他的胳膊腿,几乎显得有一点局促;然而他整个人的姿态神情又是如此的肃穆僵硬,和他这一身紧绷绷的衣服相配了,竟然也很调和。
露在外面的手和脸,则是粗糙黝黑的,头发剃得只剩短短一层茬子,可以看见同样晒黑了的头皮。和三年前相比,小鹿并没有再长高,直通通的正视着大少爷,他虽然依然有着乌浓的长眉和厚密的睫毛,但是天真的眼神消失了,乌黑的瞳孔中射出野蛮寒冷的光,他像极了一名杀气腾腾的兵。
在小鹿的注视下,大少爷忽然手足无措了,勉强的翘了嘴角,他不笑强笑:“才三年不见,你就不认我做大哥了?”
小鹿听了这句玩笑,心中毫无触动。对于大少爷,他现在除了恨,没别的。恨得久了,也很单调,于是他简直恨得快要不恨。
才三年不见,说起来时间不是很长,可他看大少爷,只感觉自己是看到了上辈子的仇人,非常的遥远,哪怕对方都站在眼前了,他还也是感觉这人面目模糊,和自己之间有着十万八千里的距离。
笔挺的站直了,他不置可否的对着大少爷一点头,对待这人,他现在已经无话可说。
正当此时,门外由远及近响起了脚步声音,是程廷礼回来了。
程廷礼这两年略略有一点发福,将要半百的人了,再挣扎也保持不了年轻人的身型,但是胖得很有分寸,起码穿起戎装系了武装带后,看起来无非是比前些年腰粗了一圈,加之他是天生的面孔清瘦,所以身材纵是稍微走形,他乍一瞧也还是风度翩翩。
听闻小鹿回来了,他也不知道自己该不该高兴。到家之后溜溜达达的走了过来,他站在门外一抬头,正和门内的小鹿打了个照面。
一只手向上半抬着掀了帘子,程廷礼骤然圆睁二目,像被吓着了似的,望着小鹿半晌没言语。而小鹿垂下双手,对着他深深的一鞠躬:“干爹,我回来了。”
☆、第四十章
程廷礼依旧保持着目瞪口呆的表情,因为他沉默得太久,所以连大少爷都感觉出了异样。扭头转向父亲,大少爷轻声提醒道:“爸爸,您怎么了?不认识小鹿了?”
程廷礼如梦初醒的一眨眼睛,同时一闪身从珠帘之间走了进来:“怎么不提前给我发封电报?”
小鹿低声答道:“火车票很紧张,买到之后直接上了车,忘记告诉您了。”
程廷礼停到小鹿面前,歪着脑袋又细看了小鹿几眼。然后不甚自然的笑了一声,他伸手拍打了对方的肩膀:“小东西,走的时候还是细皮嫩肉的,怎么回来就变成黑小子了?”
大少爷察言观色的帮了腔:“小鹿还没这么黑过呢!”
小鹿厌恶一切关于自己的品评,所以听了这父子的话,他不做任何回应。然而大少爷对他的兴趣太大了,接二连三的提新建议:“得给小鹿预备新衣服了,小鹿身上这套,不但旧了,而且好像尺寸也不大对。”
此言一出,不知怎的,没有应者。大少爷有些尴尬,于是效仿父亲,没滋没味的也笑了几声。
程廷礼不是故意不捧儿子的场,他着实是被小鹿惊着了。
这个黝黑而又坚硬的小鹿让他心中大动,仿佛看到了另一种样式的鹿副官。先前,他有时候会闹着玩似的想象小鹿长大后的模样,想的时候,心思不大正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