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时候是买回些许零碎吃喝。因为他是个后来的外人,所以保镖偶尔还要对他检查盘问一番,张春生闷头闷脑的问一答一,模样既不招人看,性情也还不如一条好狗活泼,于是如此过了几天之后,保镖们便没有兴致再搭理他了——在保镖们的眼中,这小子黑成这样,做仆人都不够格,除了跑腿之外,还真是没有更适合他的活计。
李国明也不管张春生的行踪,只怕小鹿又要去皇宫饭店会情郎——前两次在客房门口站岗的经历,真是快要吓出了他的心病,回家之后他连着做了好几夜噩梦,梦里他站在一扇门外东张西望的把风,冷不防的后方有一只手拍了他的肩膀,他一回头,程廷礼!
因为这一点,他最近对待小鹿是格外的讨好,几乎温柔到了黏糊的程度,只求小鹿多体谅自己,千万别再干让自己为难的事。小鹿躺在床上看张报纸,他也要偎在一旁,小鹿不渴,他也要主动的端茶递水,眼见小鹿不肯喝,他会把茶杯一直送到小鹿的唇边:“来一口吧,新沏的茶,我都给您晾好了,一点儿也不烫。”
小鹿就着他的手喝了一口,然后问道:“我刚才听楼下来了电话,是你接的吧?”
李国明收回茶杯,眼看小鹿正盯着报纸,便偷着也尝了一口好茶:“忙着沏茶,都忘跟您说了——今天不是中秋节吗?军座让您晚上回家一趟,吃团圆饭。”
小鹿听了这话,脸上没表情,只一点头:“嗯。”
李国明把茶杯放到床头矮柜上,因为闲不住,所以又开了口:“理发匠下午过来——您这头发长得可真快,正好老马上午也把衣服送到了,晚上您正好能打扮得漂漂亮亮。”
“老马”者,乃是一家成衣店的大掌柜,程家的衣服全在他那里做,平时记账,年底再做个总结算。李国明对于老马本人毫无兴趣,但是一提起老马,眼前就要出现一大排华丽服装。好吃的好穿的都能让他馋,自己穿不到,看别人穿也很过瘾。
小鹿听了他的话,依然是不言语,只一皱眉。
小鹿下午剪短了头发,晚上换上了新西装。西装料子很好,是真正的英国货,李国明围着他滴溜溜乱转,给他系领扣袖扣,为他挑选领带夹子,领带夹子是白金的,所以也得配着白金领针,领针两端镶着小粒钻石,则是和钻石袖扣配了套。然后将一条丝绸手帕叠好了掖进小鹿胸前的口袋里,李国明后退一步审视了一番,随即向前一跳,在小鹿脸上飞快的亲了一口。
小鹿抽出手帕,在脸上擦了一下:“喜欢我这个样子?”
李国明笑道:“真好看!”
小鹿随手把手帕掖回口袋:“出去安排一下吧,咱们这就出发。”
李国明答应一声,欢欢喜喜的转身往外走,未等他走下楼去,后方忽然起了吼声,是小鹿的粗喉咙:“小张!”
李国明正要回头问他有什么吩咐,可随即就见张春生拿着几本崭新杂志跑了过来。这种活就用不着他亲自动手了,于是他蹦蹦跳跳,继续下楼去找汽车夫。
张春生进了卧室,看了小鹿一眼,看过一眼就不看了。
小鹿穿着一身黛蓝色薄呢子西装,西装剪裁得太好了,正显出了他端正的肩膀和苗条的身量。衣服穿戴得好,头脸也收拾得好,新剪的小分头稍稍上了一点生发油,头发越是黑,越是衬得他脸白。这样的鹿团长美得带了刺激性,所以,看一眼就够了。
“我今天去过了皇宫饭店。”他站在小鹿身旁,声音极低的说话:“他今天晚上回东河子,让我告诉您,他的事情已经办妥,现在就等您的消息了。”
小鹿听闻此言,没说话,只是仰起头,长长的呼出了一口气。
这天晚上,小鹿回了程公馆。
小鹿别有心思,程世腾也是怀着鬼胎,程廷礼则是一如既往的一团和气,所以这顿中秋宴竟是难得的气氛好。程世腾有了底气,知道小鹿其实是对自己更有情,所以这一顿饭他既不喝酒也不吃醋,甚至对他父亲生出了几分宽容心,灯光之下,他见程廷礼两鬓的白发这一阵子明显见多,心里还难受了一下。
吃饱喝足之后,程廷礼带着小鹿到院子里散步。深秋时节,天黑的是越来越早了,宽阔庭院四周安装了许多电灯,所以楼内楼外都是通亮。
然而程廷礼并不需要光明,为了逃避这灯光,他拉着小鹿的手,一步一步的踱到了楼后幽暗处。一边走,他一边笑问:“小东西,进了门也不多看我一眼,就知道吃!”
小鹿从他手中抽出了手,抬起来搭上了他的肩膀,乍一看仿佛是要揽他入怀,事实上并没有真揽,而是张开手指握住了他的后脖颈,力气不小的捏了一把:“老家伙,你有什么可看的?”
程廷礼含笑转向了他:“我有那么老吗?”
小鹿若有所思的望着他,没回答他的问题,而是问道:“小裴呢?”
程廷礼怔了一下,随即笑了:“小裴就在这里,怎么?你要用他?”
小鹿一摇头,然后轻声答道:“不,我不用他,我要看你用他。”
说完这话,他忽然一转身,把程廷礼推向了后方的洋楼外墙。紧紧的摁住了程廷礼,他单手锁住了对方的咽喉,同时低声说道:“我再多使一点儿劲,你就死了。”
程廷礼本来只是和他闹着玩,然而此刻听了他的话,竟然无端的有些惊恐——的确,小鹿的力气不算小,真想要他性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