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等到了第二天一早,我还没睡醒,又被他折腾一次。不过毕竟我已经三十多岁,经不得他一晚几次的搞,最后只好乖乖地,还是用他所说“自己来”的方式,替他发泄。
上午就没出门,事实上被他强压着直到十点多钟我才能抽身起床,之后洗洗漱漱,我就开始做中饭。
再等到了下午,他要带我出门去。我问他去哪儿,他也不理我,那我只好不问。一直到车子停稳,我才发现又到了那一家品牌服装专卖店。
“你又要给我买衣服?”我立刻抗议,“我都说过了坚决不要!而且我本来就丑,你打扮也打扮不漂亮。”
他不理我,直接走进店面,车子已经锁上,我只好气呼呼地等在外边。其实也不是真生气,经历上个星期榴莲事件之后,我相信他给我买衣服,也是一种想要对我好的方式。何况上一次来我那么坚决地不要,结果跟他闹得不欢而散,这一次我真的不想违逆他,只是这个小混蛋一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