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了几下,手心都出汗了,也没有跳上车。在秦初的灼灼目光下,个头不高的少年脸颊微红,不太好意思地抓着车边缘,准备侧身翻滚进去。
没办法,个矮加弹跳力不行的人伤不起。
秦初忍了忍,看着对方昂贵又雪白的衬衫已经黏上了三轮车的油腻和灰尘,他直接从车座跳下来,仗着自己人高马大,站在陆温安身后。
然后把修长有力的手臂放在了少年腰侧上。
陆温安身体一僵,然后等他反应过来,他已经直接被后方的人给抱上车厢里了。
秦初从炉子后面拉扯出一张小凳子,皮笑肉不笑地看着他,“你真的能忍受?”他开始还以为他不会答应跟着自己去街头卖红薯的,没想到完全没有拒绝,而且还很配合地自己窝在了炉灶旁边,看上去特别像一只家养的小猫,乖巧又听话。
陆温安的腰侧还留着他手心的温度,甚至感觉在隐隐发烫,他靠在已经烧得灰蒙蒙的炉子旁边,因为三轮车的车厢空间十分有限,一大半已经被炉子占据,空隙的地方挤着一麻袋的生地瓜,所以他只能蜷缩起双腿,窝在一个角落里,下巴抵在手臂上,柔软的短发下露出一双干净的眼睛。
然后陆温安朝秦初点了点头,表示自己可以的。虽然娇生惯养,但他其实并不娇气,陆爸爸也一直以硬汉的标准要求他,所以这点程度完全不算什么。
秦初立在地上,即使少年坐在车厢上了,也堪堪跟他平齐视线而已。因为方才不小心蹭到,陆温安原本白皙的脸颊此刻沾了些炉子的煤灰,活像一只小花猫。
就好像雪白的n_ai油蛋糕上出现灰尘一样,秦初不动声色地伸出手,用指腹帮他擦了擦。
从陆温安见过他的家和母亲是怎么样之后,他没有嫌弃崩溃地逃走这一点,秦初就没有开始那么气愤了,那都是大人的错,其实关这个无辜的少年什么呢,自己确实不能迁怒到他身上。
秦初想到这里,对着陆温安的脸色又好了很多,“我妈为什么会变成这样,你可以回去问问你那位好爸爸。”
他说完后,就动作利落地上车,载着一脸愕然的陆温安和满车的红薯去了晚市。
第12章 一起卖红薯
城市小巷里已经亮了路灯,夜市的摊子也陆陆续续摆了出来。
秦初开着电动三轮车,熟练地穿梭在其中,而坐在后面迎风沉思的陆温安正坐在小板凳上,因为空间有限,他只能双手抱着膝盖,努力回忆原书可能被自己忽略的情节。
远远看去,纤瘦的少年就像一只被主人带出来兜风的小狗,柔软的头发被夜风吹得飘飘而飞。
在原书里,作为男主角的父母,陆爸爸和陆妈妈一直都是恩爱夫妻典范,全书从头到尾几乎没有提到这对夫妻吵过架,出过什么感情问题。
而陆妈妈曾经跟陆温安分享过自己年轻时候的爱情故事,她跟陆爸爸算是青梅竹马,小学到高中都是同一所学校,在高中的时候,两人都是同学所说的扛把子,都不就跑到学校外面,打群架收保护费。一个陆哥,一个英姐,那是响当当的名号。
后来他们恋爱了,也是闹得沸沸扬扬,远近皆知。两人高中一毕业,复杂的家庭情况以及x_ing格原因,他们直接就没上大学,去闯荡“江湖”了。
这人生路上坎坷居多,吃了没有学历的亏,好在两人能打能抗,一个靠在地下拳庄打拳,一个靠给赌场当保镖,慢慢开始立足,有了第一桶金。因为讲义气,有能力,倒是有一群小弟愿意跟着他们夫妻混,后来陆爸爸果断结束打拳生涯,因为陆妈妈肚子里有宝宝了,他们要为即将成立的一家三口小家庭营造稳定的环境,所以两人一合计,就出来开了一家保全公司。
从此生意起步,蒸蒸日上,一扫前半身的霉运和坎坷,他们就此过上了正常富足的生活。
就是因为从小就同甘共苦一起并肩长大的,用陆爸爸说的话,他跟妻子是交过命的感情,这辈子都不会离开她背弃她的。陆妈妈也是如此。
所以陆温安怎么想,都不觉得陆爸爸在外面会有什么桃花债。
而且,明明秦初才是陆妈妈和陆爸爸的亲生儿子,现在他的养母竟然跟他们有渊源,是认识的,所以当年这孩子抱错的真相,也就变得耐人寻味了。
陆温安忽然一拍自己膝盖,就说嘛,哪有亲生母亲会这么对自己孩子的,说明吴荟是知道的,秦初并不是她的孩子,所以她才会这么不疼惜他,辱骂他又让他小小年纪就出来赚钱养家的。
想通了之后,陆温安抬起脸,看向面前正在认真开三轮车的秦初,少年高大宽阔的肩膀,看上去特别坚韧又有毅力,陆温安既感觉怜惜又有点愧疚。
毕竟自己占了他的便宜老爸老妈,享受了他本该拥有的温馨亲情。
坐在前面的秦初只感觉后面有两道灼热的目光一直黏在自己后背上,弄得他握着车把的手都忍不住紧了紧,下意识地把背给挺直了,愣是把一辆普通的三轮车开出了在骑摩托夜跑的感觉。
好在摆摊的地方很快就到了,秦初不用再继续刻意摆酷酷的pose了……
这条热闹的小巷是默认的夜市街,秦初自然是没钱买摊位的,他就只能见缝c-h-a针,在某个角落停好三轮车,然后在车身上拉好横幅,上写:秦记烤红薯。
这个简易的小摊位,还是秦初靠自己拳头才保下来的。人家看他年纪轻轻,一